11月05日央視國際今后,凡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或代理人,均可獲得一份詳細寫明案卷查閱手續、程序及所有相關細節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查閱案卷告知書”。有了這份告知書,當事人一踏入法院就能知曉自己享有查閱案卷權利,明確查閱的程序及手續,使查閱更加規范快捷,更有章可循,從而使訴訟程序更加公正透明。據了解,北京市二中院在長期的案卷查閱實踐中,發現有很多當事人并不知道自己享有查閱案卷的權利,或者知道這項權利卻又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閱卷人條件,不了解查閱案卷需要履行的手續和程序,不知道查閱的時間和地點,從而影響了其全面了解掌握案卷材料,影響了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為此,該院專門推行了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查閱案卷告知制度,并向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發放查閱告知書。該告知書中寫明了,為了申請再審需要查閱審理終結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可查閱上訴案件卷宗的正卷;查閱案件時需出示身份證或律師證,并提供裁判文書原件;查閱時間為每周三上午等所有相關內容。同時,還附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定》具體條款。告知書平日里在該院立案大廳、當事人接待大廳顯眼位置的材料架上存放,當事人可隨時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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