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央視國際“我今天站在這里接受審判,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基本不否認。我對不起黨對我的培養(yǎng),更對不起我的家人,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昨天上午11時30分左右,蚌埠市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馬炎在合肥市包河區(qū)法院第一法庭內,深深地將頭埋下,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懺悔。土地證帶來“滾滾財源”馬炎在臨近退休之際,卻走上了刑事被告席,源于他涉嫌受賄以及濫用職權。據檢察機關指控,馬炎在長達9年的時間內,曾多次利用其在辦理土地證、評估出讓土地價格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起訴書顯示,蚌埠多家公司為了得到馬炎在辦理土地證照方面的關照并與之建立感情聯(lián)系,先后送錢物給他,少則數(shù)千元,多則幾萬元,土地證成了這個土地局副局長撈外快的“最佳途徑”。當然,作為時任土地局副局長,馬炎的“能量”不只是辦土地證,他還通過幫別人降低出讓土地評估價格、承接工程、辦理土地抵押借款等方式“多渠道致富”。此外,2004年至2005年間,蚌埠一家公司為解決三角債問題,希望將部分資金通過蚌埠市國土局賬戶過賬,為獲得馬炎的支持,該公司負責人給了馬炎1萬元。庭審中,馬炎對被指控的受賄事實基本不持異議。案發(fā)后,上述受賄款也已全部退還。違法審批被控濫用職權檢察機關還指控,2003年1月,原安徽省軍區(qū)第三招待所(2000年12月27日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負責人王廣仁(1999年2月被免職,現(xiàn)已被判刑),偽造省軍區(qū)后勤部證明,并持該證明向蚌埠市國土局申報辦理土地他項權證用于向銀行抵押貸款。時任副局長的馬炎,在明知軍隊房地產必須得到解放軍總后勤部批準方可處置的情況下,未進行嚴格審查,違法批準,為該宗土地辦理了他項權證。隨后,王廣仁持該證等手續(xù)騙取蚌埠市吳小街信用社貸款170萬元。檢察機關認為:馬炎違反國家規(guī)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馬炎的刑事責任。對此,馬炎和其辯護人均稱他的職責只是土地劃撥、出讓等手續(xù)審批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并不需要審核材料或手續(xù)是否作假或合法。公訴人則稱,雖然馬炎負責的是工作流程的一個環(huán)節(jié),但并不能代表可以見到文件就蓋章,應該意識到“章”背后所代表的權力和職責。庭審中,公訴人指出,馬炎有自首情節(jié),并且在歸案后積極舉報他人罪行,有助于檢察機關破案,屬于突出的悔罪情節(jié),認罪態(tài)度良好。(鈴子本報記者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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