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南海網9月18日消息:一些被拆遷戶未按時得到安置,引發了一起群體性訴訟。日前,這宗集體訴訟經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作為原告的11戶被拆遷居民,每戶均已如約拿到1.25萬元的逾期安置補償款,11戶共獲補償13.75萬元。 據悉,2003年9月,因金海紙漿廠項目的建設,需拆除洋浦開發區高山上村薛大宏等11戶居民的房屋。為此,洋浦開發區管理局與他們分別簽訂了《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簽約后,11戶居民如約拆除了房屋,管理局也按合同向他們支付了各項費用,但是,當安置工程建設開始后,安置地上卻發生了土地權屬糾紛,施工因受多次阻撓而中斷。2005年4月底,安置工程竣工,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付給11戶被拆遷居民。因延期安置如何補償的問題,雙方產生糾紛。 2005年10月,高山村薛大宏等11戶被拆遷人,將洋浦開發區管理局新都區辦事處訴至法院。因這宗案子涉及洋浦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且涉及范圍大、人數多、案情復雜,當事人對立情緒較大,雙方對合同的理解存在較大差異,洋浦法院受理后決定:調解此案,促成雙方當事人的溝通和協商,力爭化解矛盾,案結事了。 隨后,該院分管院長及承辦法官,在法院或到村里先后30余次做雙方的疏導工作。經多個回合的“談判”,雙方終于就補償數額問題達成一致。今年4月,在洋浦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洋浦管理局從開發區大局出發,同意向11戶居民每戶補償1.25萬元。日前,薛大宏等11戶拆遷居民已全部全額拿到了各自的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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