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幢別墅拍賣款誰該優先受償》(宣教處、民一庭和海南日報共同策劃,通訊員:蘇志輝)8月30日海南日報第12版法制欄目大篇幅報道:“司法調解——經典案例”啟示2,三亞市某花園小區的開發商,因拖欠多方債務無力償還,導致債權人之間爭奪小區7幢別墅拍賣款的一場民事糾紛案。三亞中院圍繞這起糾紛的癥結,因勢利導耐心說服,促成雙方當事人溝通協商,經過90多天的組織調解,促成銀行與工程公司達成調解協議。施工方文建公司從拍賣款中獲償工程款18.8萬余元。此案成功調解的同時,與文建公司同時起訴的其它幾起案件,也一攬子達成了調解協議。高院民一庭法官對此案例進行了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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