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南海網6年前交錢買的房子,至今還不能入住,20名海口戎居公寓業主怒將開發商告上法庭,并索賠近450萬元人民幣。今天下午,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集團訴訟案中的10宗,另外10宗案件將于明天開庭審理。 業主高先生在訴狀中稱,2001年秋季,他與海口戎居公寓的開發商——海南戎居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然后依約按時交付了購房首付款,并在中國銀行海口龍珠支行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根據貸款約定,中國銀行將業主們的借款以轉賬方式劃給開發商。后來,中國銀行將對上述業主們的債權轉讓給了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海口辦事處。 開發商依約必須在2002年10月前交房,但業主們沒有想到,公寓工程卻在大家的翹首以盼中停工了。不少已經購房的業主見勢不妙紛紛退房,高先生等20名業主卻堅持要拿到房子。于是,在多次與開發商交涉后,2003年1月18日,上述20名業主與開發商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約定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繼續生效,開發商同時為上述20名業主償還銀行月供,直至房屋竣工、驗收合格為止。 但是,開發商在幫業主們償還了一個月的按揭款之后,便不再繼續履行約定,導致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海口辦事處多次催款無果。 據悉,海口戎居公寓本是經濟適用房,當初主要為解決退伍軍人安置問題。2005年,停工近3年的戎居公寓恢復施工,目前已經竣工并進入驗收階段,不少新近在此買房的業主已經在積極裝修入住了。而6年前購房的20位業主,卻因為與開發商之間矛盾重重,而沒有辦法拿到房子。“這6年,我們不敢也沒有錢買別的房子,只好租房住,房租都有好幾萬了吧!”高先生說。 在與開發商協商未果的情況下,20名業主將海南戎居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開發商將竣工并驗收合格的房產交付給業主,并賠償20名業主逾期交房違約金、基礎配套設施逾期違約金、產權登記逾期違約金,以及《補充協議》中約定期間的銀行按揭本金、利息、罰息及違約金共計4496669.01元人民幣。 在今天的庭審中,開發商承認自己的逾期交房等行為違約,并表示愿意按照約定依法賠償,但在違約金計算的起止時間和計算方法上,持有不同意見。開發商認為,自2003年1月簽訂《補充協議》之后,自己就已經在替業主們償還銀行按揭款,因而違約時間就不應該包括2003年1月之后的時間。開發商的代理人還在法庭上答辯道,因天氣的原因,一年中有好幾個月不能施工,施工期間又遭遇了非典,因而工程的拖延是由一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拖延工期不應計入違約期間。 兩個多小時的庭審之后,原被告雙方表示愿意改期接受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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