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央視國際新華網北京8月26日電(記者孫聞)26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科技進步法修訂草案,提出了建立配置、整合科技資源的協調機制,建立整合科研機構和實驗室的制度,建立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的共享使用制度,以整合科技資源。 草案提出建立配置、整合科技資源的協調機制。為了更有效地配置、整合科技資源,草案規定:國家建立協調機制,就國家科技基金、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設立及相互銜接,軍用與民用科技資源配置中的重大事項以及相關科技計劃的銜接等重大事項,進行協調。 草案還提出了建立整合科研機構和實驗室的制度。草案規定:利用財政性資金舉辦研發機構,應當優化配置,防止重復設置;對重復設置的研發機構應當予以整合。草案同時規定:國家根據經濟建設、社會進步和國家安全的需要,遵循統籌規劃、優化配置的原則,整合和設置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大科學基礎設施等國家科技研究基地。 為了促進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的共享使用,草案規定:國務院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建立科學技術研究基地和科學技術文獻等科學技術資源的信息系統,在依法保密的前提下,及時向社會公布科學技術資源的分布、運用情況。科學技術資源的管理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布所管理的科學技術資源的共享使用制度以及使用情況,并根據使用制度安排使用。同時,從有利于科技資源的使用出發,草案還規定了管理單位與使用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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