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人民網北京8月22日電(記者石國勝)記者今天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獲悉:從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新修訂的交通警察指揮手勢。 手勢信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交通信號之一,原手勢信號于1996年3月18日發布施行。這次新手勢信號由原來的11種修改為8種,增強了實用性和有效性: ——保留了實用性強的5種手勢信號:停止信號、左轉彎信號(原左小轉彎信號)、右轉彎信號、左轉彎待轉信號、減速慢行信號5種手勢信號實用性強,使用頻率高,交通參與人已經熟悉并了解指揮手勢信號的含義,故予以保留。 ——合并了部分手勢信號:將現行的“靠邊停車信號”與“示意違章車輛靠邊停車信號”合并,修改為“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將現行的“直行信號”與“直行快速通行信號”合并,修改為“直行信號”。 ——修改了1種手勢信號:將原“前車避讓后車信號”修改為“變道信號”,主要用于采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又來不及公告,或設置限行、分流標志,需要交警現場指揮車輛變更車道時使用。 ——取消了1種手勢信號:取消現行的“左大轉彎信號”。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機動車左大轉彎通過路口的規定,此信號失去保留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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