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央視國際今天(31日)公安部向媒體透露,擬將“110”接警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作為單列案件統一備案查辦。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此舉將有助于公安部門接處家庭暴力報警、采取庇護措施以及及時與婦聯、司法等部門實施聯動等。 據介紹,以前警方查辦家庭暴力案件時,根據案情將其或歸入一般婚姻家庭糾紛或歸入傷害案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負責人說,將把家庭暴力作為單列案件類型,需要制定更加具體細致的內部工作程序,以便警方介入時能夠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在接處警、案件處理、法醫鑒定、庇護措施以及公安機關與其他相關部門實施聯動等方面更有針對性地開展查辦工作,最大程度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犯罪的發生和蔓延。 據了解,目前警方干預家庭暴力存在一定難度,主要為法律沒有明確警察對家庭暴力干預的操作細則、受害人不愿求助警方、家庭暴力舉證難、民警干預家暴未被列入考核四方面。 記者追訪 去年豐臺區婦聯和豐臺公安分局建立了公安機關反家暴干預機制,承諾豐臺“110”對接到的家庭暴力報警全部出警。今天記者采訪豐臺婦聯調研維權部負責人景女士了解到,受害人如向警方提出要求,稱生命受到威脅等,警方可將施暴者帶至派出所,予以訓誡甚至拘留等處理,屢犯不改者將被記入檔案,在訴訟時可由相關部門提供事實材料。 景女士告訴記者,以前警方對家庭暴力案件,一般不列入刑事或治安案件,“可管可不管”。豐臺區列入全國干預家庭暴力試點后,110指揮中心、派出所已把干預家庭暴力列入職責范圍內,接到報警電話后100%出警,對情節輕微的家暴案件進行當面制止、批評教育。對受害人提出生命受到威脅等要求的,警方將采取強制措施,把施暴者帶至派出所接受處理,情節嚴重的將記入檔案,待受害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時由婦聯等部門提供事實材料。 景女士認為,目前干預家庭暴力面臨的主要問題還是受害人顧慮感情、家丑不愿外揚等,多數不愿通過報警解決。而且干預家暴目前僅局限于肢體暴力方面,精神和經濟控制等暴力還遠未得到重視。(記者王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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