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人民網6月8日電 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天將傳喚民進黨2008參選人謝長廷,調查他在高雄市長任內涉嫌收受高捷廠商獻金賄賂疑案。檢方是以被告身份傳訊謝長廷,要求他務必到庭。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謝長廷曾公開承諾,如果涉及特別費案被起訴,即退出2008“大選”,但對于高捷案則只字未提。檢方認為,高捷政治獻金疑涉及賄賂或圖利,必須由謝長廷親自說明,且因案情復雜,不排除多次傳訊。 特偵組今天偵訊的重點在厘清:謝長廷參選高雄市長期間成立后援會,收受高捷廠商的獻金,和這些廠商承包高捷工程有無“對價關系”;以及當初是誰決定成立后援會,誰決定收受高捷廠商的捐款。 高雄高分檢檢察官羅建勛偵辦高捷弊案,兩度傳喚謝長廷,謝長廷都請假未到庭。今年三月底羅建勛發函調查局要求移送相關卷證,在公文中指謝長廷“犯行明確”;當時正值民進黨內2008初選期間,公文外泄引發不小風波。 高捷弊案項目小組認為,謝長廷在2002年參選高雄市長期間,透過后援會性質的“高雄發展聯誼會”會長徐政朝,收受高捷董事葉致中等人的政治獻金。謝長廷當選市長后,這些廠商包攬到高捷的相關工程,謝長廷疑涉貪污。 四月二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成立,并接辦謝長廷案。特偵組上個月分案后,檢察官分析、了解先前的案卷內容,并參考曾偵辦此案的項目人員意見,決定傳喚謝長廷到案說明。 據了解,特偵組檢察官認為,目前要認定謝長廷“犯行明確”,證據力似乎還不夠,必須重新調查;偵辦焦點鎖定在謝長廷收受高捷廠商的獻金,是否涉及給予特定工程的“對價關系”。 謝長廷目前在特偵組共有十一件案子,其中高雄高分檢及高雄地檢署移送的高捷相關弊案共有十件,特偵組主任陳云南與其它九位檢察官,每人手上都分到一案。第十一件則是特別費案,由檢察官侯寬仁承辦。 謝長廷涉收不當獻金白手套不只一副 另據報道,謝長廷在2002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疑似透過當時“高雄發展聯誼會”會長徐政朝,收受高雄捷運董事及承包商不當政治獻金,被高捷弊案項目小組檢察官認定違反公職人員沖突回避及貪污罪。 檢方當初追查高捷弊案,清查謝長廷資金來源時,從徐政朝2002年在兆豐銀行前身交通銀行高雄分行的賬戶,發現有六十五筆共四千九百八十四萬元的可疑匯款。今年三月八日起,檢調陸續傳喚徐政朝及匯款人到案說明。 徐政朝向檢方證稱,募款所得供謝長廷選舉用,相關收入、支出都有向謝長廷報告。匯款人多表示,是單純政治獻金,是因為欣賞謝長廷而自動捐獻,未涉不法。 但檢調查出匯款人中,至少有高捷董事葉致中、高捷CO2得標廠商隆大營造董事長陳武聰、高雄銀行前董事長蘇朝山及副總黃識強等人,所捐近一千萬元。這些人在謝長廷擔任高雄市長任內,有人取得工程、有人取得官位,檢方懷疑涉及不法。 據了解,當初高捷弊案項目小組追查謝長廷資金往來,接獲情資后,開始追查他的相關賬戶;除徐政朝負責的后援會,另外還有新文化基金會,兩個賬戶收受的款項,讓檢方注意到謝長廷的角色,后來將他簽分為被告。 另外,謝長廷競選總部發言人趙天麟表示,謝長廷已把時間空出來,一切尊重相關單位的安排。 有關謝長廷四案皆移交特偵組 高雄地檢署今年四月已將四件與謝長廷有關的案件,移給“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 這四案是:高雄捷運是否適用政府采購法案、捷運工程物價調整款案、“立委”邱毅等人發起的“全民告發十大國賊案”,以及日前發生公文外泄引起軒然大波的政治獻金案。 2005年八月高雄捷運泰勞暴動事件發生后,高雄地檢署偵辦近二十件與高捷有關的弊案,大多數均已簽結起訴或不起訴,尚在偵查中的僅剩高雄捷運是否適用政府采購法及捷運物價調整款案。 高雄高分檢偵辦高捷弊案,曾一度認為謝長廷未依政府采購法辦理捷運相關事項,造成政府巨額損失,將他改列被告發交高雄地檢署調查。 此外,曾擔任謝長廷參選高雄市長后援會長的前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張志榮,被查出涉嫌向高捷包商索賄四千二百萬元案,也曾傳喚謝長廷到案說明。 高雄高分檢在清查謝長廷相關賬戶,也發現謝長廷透過前高雄發展聯誼會會長徐政朝收受政治獻金,已移給特偵組偵辦。 高雄高分檢今年四月行文調查局續辦此案時,檢察官羅建勛在公文中直指謝長廷收受不當政治獻金,涉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應可認定”及“犯行明確”的公文曝光,曾引起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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