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海南新聞網政府300年都還不清我的欠款咋辦?拖欠農民工工資為何不能優先執行?僅僅因為兩瓶啤酒就砍斷我的手?今天上午,就在全省各級政法委面對面接待信訪群眾,集中處理涉法涉訴問題時,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肖若海卻帶著他關注已久的3個信訪案件,親自到基層了解情況。 “我們到基層來,就是給群眾解決問題的。”一句樸實的話,溫暖了海口市龍華區鹽灶博義村莫某的心,他表示相信政府自有公道,將耐心等待處理結果。 政府300年都還不了款咋辦 案由:1997年7月8日,瓊山市人民法院對被瓊山市云龍鎮政府拖欠瓊山市云龍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一案作出判決,判令其支付工程款59.68萬元,墊資50萬元。判決生效后,由于云龍鎮政府遲遲不能還款,1999年11月3日,原告向瓊山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11次執行中,每次只有三五千元,幾年時間里,云龍鎮政府僅支付了13.1萬元。為此,工程公司兩次寫信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反映,被全國人大列為督辦案件;工程公司也多次到省市上訪。 目前,加上利息本金,云龍鎮政府尚欠工程公司300余萬元,按照每年還款1萬元的進度,300年也還不完,工程公司意見很大。 難點:現在鎮里財政收支歸市里管理,云龍鎮只能從每年公辦經費中省出錢來還債,償還能力十分有限。 現場辦公:政府欠債,同樣要還,而且要有積極態度。肖若海指示,財政困難,可以通過項目合作方式,積極履行還債義務。 為何不優先償還農民工工資 案由:2003年9月,徐某與海南科綠保有限公司簽訂辦公樓工程承包合同,共計62萬余元,因科綠保公司沒有給付引發勞務糾紛。2006年9月,瓊山區人民法院進行調解,科綠保公司同意償還徐某本金及利息69.8萬元。但在執行過程中,因科綠保公司涉及另外一起民事訴訟案件,訴訟標的1200萬元,其公司的不動產已抵押給銀行,辦公樓等不動產被拍賣,拍得562.3萬元。徐某申請參與此財產的債權分配,但一直未能實現。徐某手下的工人四處追債,害得他有家難回。 難點:根據有關規定,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合同性質為建設施工合同,其優先受償的主體為承包人,行使優先受償權的期限為6個月,徐某并不具備條件。 現場辦公:案件審判既要講法律效果,也要講社會效果,農民工工資一定要得到優先保障,盡快在近期協調解決。 在大排檔被人砍斷胳膊沒人管 案由:今年4月16日晚,海口市龍華區鹽灶博義村居民莫某和好友到八灶文莊牛尾店吃飯。席間,3人因有事提前回家,并與店主結賬,莫某等留下繼續喝酒。飯后,莫某再次與店主結賬時,與店老板就第一次結賬后要的是2瓶啤酒還是4瓶啤酒吵了起來。爭執過程中,莫某在店內被一伙人砍斷右臂,同時頭部、背部多處被砍傷。案件發生后,莫某向濱海派出所報警,然而一個多月過去了,接警的派出所并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沒有給予任何答復。 難點:兇手沒有抓獲,賠償沒有進展。 現場辦公:案件盡管并不復雜,但社會影響惡劣,建議盡快組成專案組破案,同時化解各方矛盾,安撫受傷群眾。肖若海說,對于這樣影響惡劣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從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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