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央視國際(記者程培青)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索要賄賂高達604萬元,其中為兒子歸還賭債就高達354萬余元。 5月28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古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閆全維受賄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56歲的閆全維是古交市梭峪鄉會立村人,原任古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系古交市第五屆人大代表。2003年10月19日,古交市梭峪鄉人民政府批準會立村第二煤礦進行公開拍賣,時任古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的閆全維得知消息后,找到古交市某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長閆三(化名),就拍賣該礦一事進行了商談。最終確定由閆全維負責競買和辦理該礦所需一切手續,閆三負責籌集競拍所需的資金及以后的生產經營,商定好以后,閆全維分別給另外兩名參加競拍者閆四(化名)、徐明(化名)打電話,讓他們退出競拍。 2003年11月9日,閆全維以會立村村民楊某(閆全維外甥)的名義競拍下了會立第二煤礦,競拍資金3030萬元,由閆全維如數繳清,該礦遂由閆三負責經營。競拍成功后,閆全維利用職務之便,安排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對會立第二礦予以關照。2003年12月底以前,古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為該礦違規辦理了井下整頓、復產驗收、恢復生產的有關手續,從而使會立二礦的恢復生產、正常經營所需的手續全部合法化。 2004年3月19日,閆全維的兒子在澳門賭博輸錢后,閆全維讓閆三為其兒子償還賭債35萬元。2004年6、7月間,又讓閆三為其兒子償還賭債214萬元,2004年12月,再次讓閆三為其兒子償還賭債105萬元。2005年12月,閆全維向閆三索要了三部汽車,分別為價值30萬元的本田吉普車一臺,價值45萬元的奧迪A6轎車一臺,價值25萬元的廣州本田轎車一臺。2006年1月6日,索要人民幣150萬元。以上共計價值人民幣604萬元。 庭審中,閆全維稱,自己對指控的事情了解,但是情況并不是指控所述。對于他參與拍賣會立第二煤礦的事情,他稱:要參加拍賣會立第二煤礦的人必須是本村人,所以他的大哥閆剛(化名)出面找他商量如何買煤礦。對于這個煤礦他與閆三有協議的,當初煤礦拍賣成功后閆三負責借款給他,然后煤礦由閆三負責經營兩年,兩年后交還給他,為了保證煤礦的正常開采。閆三每年交納150萬元保證金。在法庭上,閆全維一直稱自己活了這么多年,“認錯了人”,至于什么人他說大家都清楚,并不需要說。對于受賄的事情,他也屢次對法庭說是“冤枉”。當說到參與煤礦復產的問題時,閆全維說當時古交有120個煤礦需要整頓,最后116座煤礦順利通過驗收,會立第二煤礦從拍賣到接管,所有的手續都是合法的。包括恢復生產,那是市政府決定的,不是他能決定的。對公訴機關提出的受賄,他予以否認。對閆三給其兒子的第一筆35萬元,閆全維并不知情。第二筆214萬元中的110萬元是自己的存款,剩余的114萬元是向閆三借的,并不屬于受賄。對于后面閆三給其兒子105萬元的賭資,閆全維并未作出回答。 中午12時許,法院宣布休庭,下午接著再審。法院將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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