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印(篆刻)藝術之所以豐富多彩、流派紛呈,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入印文字的形體美在起作用。由于千百年來的演變和發展,中國文字的書體復雜多變,具有豐富的藝術性。從體式來看,分為真、草、隸、篆;從藝術來看,各種體式又有不同的書寫風格。正因為中國文字具有這些特點,才使得中國印(篆刻)這門以文字書寫形式為表現內容的傳統藝術,有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源泉。
入印文字的采用,一般以大篆、小篆和漢篆(即繆篆)為主。宋元之后,用字范圍漸有拓寬,隸書、楷書,甚至行楷等,有時也被引人中國印。即以篆書入印而言,流派印章興起之后,所取范圍也日趨廣泛。諸如甲骨、兵器、石鼓、詔版、泉布、瓦當等實物上的文字,無一不在篆刻創作的文字取資之內。特別是明清之際,流派作家中的幾位巨將,能成功地以自己獨具風貌的篆書入印,使篆刻入印文字的借取空前廣博,而這也正是形成中國印各家各派的基因之一。
以真、草、隸、篆中的一種——篆書來說,就有好多門類。秦以前的統稱大篆;秦統一后的文字,稱小篆(即秦篆、斯篆);漢代則出現了一種專用于摹印的書體稱繆篆。屬大篆范疇的,有金文、石鼓文、籀文;秦篆類的包括詔版、權量書體;漢篆則還有漢磚、碑額書體。而且在篆書中,一個字往往出現多種寫法,有的甚至多達百余種。但是不論篆書有多少類別和多少寫法,歸根結底卻“萬變不離其宗”。所謂“宗”,就是篆書的基本法則(即六書造漢篆字法)。其實,各種書體只是各個時代社會通用文字的習慣寫法而已。因此如果不了解文字的起源、特征以及篆書的基本原理和法則(通常稱篆法,與篆刻三要素中的篆法是兩個概念),要想步入篆刻藝術的殿堂,獲得美的享受,確是有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