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的通知
http://www.dcyhziu.cn 2007/6/7 源自:互聯網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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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農業工作。去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集中力量,真抓實干,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理順農資經營主渠道,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保障農業生產順利進行,做了大量工作。截止1997年9月底,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獲假冒偽劣化肥35924噸,農藥6962噸,種子23052噸,有力地打擊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防止了大面積絕收欠收惡性事件的發生,為保障農業生產穩定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受到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廣大農民群眾的肯定。
1998年春耕季節即將來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關于“把農業放在經濟工作的首位”,“進一步穩定和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會議提出的重點整治“嚴重危害農業生產的各種假農資”的精神,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認真總結1
997年打假護農,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監督管理工作,F作如下通知: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繼續把打擊假冒偽劣農資,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業生產穩定、持續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對農資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到領導重視,人員到位,組織周密,措施得力,使廣大農民群眾在1998年用上“放心”農資。
二、農資市場監督管理要堅持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原則。在春耕等農用高峰期到來之前,要對農資市場進行普遍的清理檢查,對市場狀況做到心中有數;要幫助農資經營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防止假冒偽劣農資流入市場;要向廣大農民群眾宣傳有關法律政策和農資知識,幫助他們
識假辯假,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現有舉報投訴網絡的作用,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充分發揮社會各界打假護農的積極性,及時發現案源,制止違法,把大案、要案消滅在萌芽狀態,把可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四、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農資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在政府領導下,加強與農業、技術監督、公安、檢察等部門的配合協作,充分發揮部門合力和整體優勢;要加強與新聞單位的配合協作,及時曝光違法行為,宣傳農資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五、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上報本地區打假進展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應分別于1998年4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將春耕、夏秋收期間的農資市場監督管理情況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報材料包括以下內容:(一)檢查情況:出動人員、車輛數,被檢查對象數,舉報宣傳咨詢活動數及接受宣傳人員數;(二)案件查處情況;查處案件數,涉案農資品種、數量及價值;(三)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的數量或價值;(四)查處假冒偽劣農資的大要案案例。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農業工作。去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安排,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集中力量,真抓實干,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理順農資經營主渠道,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保障農業生產順利進行,做了大量工作。截止1997年9月底,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獲假冒偽劣化肥35924噸,農藥6962噸,種子23052噸,有力地打擊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防止了大面積絕收欠收惡性事件的發生,為保障農業生產穩定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受到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廣大農民群眾的肯定。
1998年春耕季節即將來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關于“把農業放在經濟工作的首位”,“進一步穩定和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會議提出的重點整治“嚴重危害農業生產的各種假農資”的精神,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認真總結1
997年打假護農,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監督管理工作,F作如下通知: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繼續把打擊假冒偽劣農資,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業生產穩定、持續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對農資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到領導重視,人員到位,組織周密,措施得力,使廣大農民群眾在1998年用上“放心”農資。
二、農資市場監督管理要堅持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原則。在春耕等農用高峰期到來之前,要對農資市場進行普遍的清理檢查,對市場狀況做到心中有數;要幫助農資經營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防止假冒偽劣農資流入市場;要向廣大農民群眾宣傳有關法律政策和農資知識,幫助他們
識假辯假,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現有舉報投訴網絡的作用,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充分發揮社會各界打假護農的積極性,及時發現案源,制止違法,把大案、要案消滅在萌芽狀態,把可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四、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匯報農資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在政府領導下,加強與農業、技術監督、公安、檢察等部門的配合協作,充分發揮部門合力和整體優勢;要加強與新聞單位的配合協作,及時曝光違法行為,宣傳農資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五、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上報本地區打假進展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應分別于1998年4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將春耕、夏秋收期間的農資市場監督管理情況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報材料包括以下內容:(一)檢查情況:出動人員、車輛數,被檢查對象數,舉報宣傳咨詢活動數及接受宣傳人員數;(二)案件查處情況;查處案件數,涉案農資品種、數量及價值;(三)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的數量或價值;(四)查處假冒偽劣農資的大要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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