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描述:礦物開采人員

從事井下、露天礦物開采、運輸的人員。
包括下列職業:
露天采礦挖掘機司機
操作露天挖掘設備剝離開采、裝載礦物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挖掘機倒運、裝載礦物或排棄碴石;(2)辨別礦巖類別,降低礦物損失與貧化;(3)清理礦幫、修整采場平臺、處理邊坡;(4)維護保養設備,調整設備運行中的參數,處理運行中的故障;(5)記錄、計算生產數據。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挖掘機司機(41-045)
鉆孔機司機
操作鉆孔設備,按指定的孔位、孔深、孔距。對礦巖鉆孔及清理孔渣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鉆孔機按指定的孔位移動、穩車、定位、倒電纜;
(2)操作鉆孔設備鉆孔,設備運行中抽檢礦物,提出礦物原始標本;(3)清理鉆孔運行中的礦渣,為充填火藥作準備;(4)對廢棄孔進行填埋等技術處理;(5)維護保養設備,調整設備運行中的參數,處理運行中的故障;(6)記錄、計算生產數據。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鉆孔機操作工(41-047)
井筒凍結工
安裝并操作凍結設備,制冷凍結井筒周圍表土、流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鉆機鉆孔;(2)安裝并操作凍結設備。制冷凍結井筒周圍表土和流沙層,進行掘井筒準備;(3)采制土樣,檢測溫度。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凍結安裝運轉工(41-019)
礦井開掘工
運用爆破或機械鉆井方法,進行礦井井筒、巷道、峒室、天井等開拓、掘砌與維修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風動、電動工具或鉆車打眼、鑿巖;(2)配藥、裝藥、放警戒、放炮,進行掘進;(3)操作綜合掘進機械鉆進;(4)使用機具或人力裝運礦物或巖石;(5)使用架設棚柱、砌券、錨噴等方法,對井筒、巷道等進行支護;(6)維修井筒、巷道;(7)砌筑水溝并使用機具或機械對巷道等擴幫、拉底;(8)鋪設、延伸運輸軌道,移動機械設備,設施;(9)處理設備運行中的故障,維護保養設備;(10)記錄生產數據。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井筒掘砌工(41-011)
巷道掘砌工(41-013)
裝巖機司機(41-014)
綜掘機司機(41-015)
鉆車司機(41-016)
天井鉆機工(41-017)
錨噴工(41-018)
巷修工(41-035)
抓巖機司機(41-109)
井下采礦工
操作采礦機械、機具,進行井下采礦工作面的破、落、裝、運礦石和礦物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電動、風動機具打眼;(2)進行配藥、裝藥、放警戒、放炮、落礦;(3)操作采礦機械或水槍進行破礦、落礦;(4)使用機械或人力、水力裝運礦物;(5)綜合機械化采礦工作面放頂煤;(6)使用機械或人力推移輸送機;(7)操作維護采礦工作面移動電站、高低壓開關、通訊設備、控制系統等;(8)維護保養設備、處理運行故障;(9)記錄生產數據。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采煤工(41-001)
水采工(41-005)
采煤機司機(41-006)
綜采集中控制操作工(41-010)
支護工
操作機具進行井下采礦工作面支護和控制頂板、底板、圍巖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架設木質、金屬、混凝土等棚柱、木垛,或使用錨噴方法支護采礦工作面的頂板、底板、圍巖;(2)進行機械化采礦工作面的掛金屬梁,支設金屬支柱、液壓支柱;(3)推移綜合機械化采礦工作面的液壓支架;(4)使用機具或人力回撤支柱、棚梁、木垛等;(5)對采空區進行自然或強制放頂;(6)使用水砂或其他材料充填采空區;(7)鋪設金屬網、塑料網或其他材料作的假頂并灑水;(8)操作液壓泵為采礦工作面支架及其他設備供液;(9)維護保養設備;(10)填寫作業記錄。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支護工(41-002)
充填回收工(41-004)
液壓支架工(41-007)
液壓泵工(41-009)
礦山提升機操作工
操作礦山提升機、架空索道及絞車等,運送人員、礦物、巖土、物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信號裝置發送、接收運行信號;(2)操作礦山提升機械、架空索道及絞車,運送人員、礦巖、物料等;(3)使用機械或人力,搬運礦用設備、物料;(4)按信號命令穩車、摘鉤、掛鉤、封車、對車、填罐、拉罐;(5)操作翻車設備或機具翻礦車,傾卸礦物、巖土等;(6)卸車、裝車,清理場地積渣;(7)處理運行中故障;(8)記錄生產運行情況。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主提升機操作工(41-020)
擁罐工(41-024)
煤礦搬運工(41-025)
信號工(41-026)
翻罐工(41-027)
礦井機車運輸工
操作礦井運輸機車,進行礦物、物料、人員運送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井下架線、蓄電、內燃機車,運送礦物、巖土、物料、人員;(2)使用機具,鋪設、拆移、維修礦用軌道及管道;(3)使用機具,架設、拆移、維修礦用電機車輸電線路及附屬設備;(4)調度礦用機車運轉;(5)安裝、維修信號集閉裝置;(6)維護保養設備,調整設備運行中的技術參數;(7)記錄生產過程的數據。
下列工程歸入本職業:
電機車司機(41-023)
礦井軌道工(41-028)
軌配工(41-056)
礦井通風工
操作礦井通風裝置,進行礦山井下通風,排出有毒有害氣體,改善微氣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礦井主扇風機,為礦井輸送新鮮空氣,并進行礦井反風;(2)裝拆局扇、風筒及補修風筒,為采掘工作面等通風;(3)操作機具,修建、維護密閉、風門、風障、風橋、風墻等通風安全設施;(4)進行高溫礦井或采掘工作面的制冷降溫;(5)使用儀表在測風點或采掘工作面測定風壓、風速、風量、溫度、濕度及有害氣體含量;(6)維護保養設備,處理運行中保障;(7)記錄設備運行情況,測定數據。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礦井通風工(41-030)
礦井測風工(41-031)
主扇風機操作工(41-043)
井筒維修工(1-105)
礦井制冷降溫工(*)
礦山安全監測工
從事礦山安全監測、管理、作業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監督檢查采掘工作面或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2)使用儀表儀器,檢測分析礦井空氣、礦塵及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提出控制管理意見;(3)操作設備進行探水、探礦物、探瓦斯、探地質結構鉆進;(4)操作儀器,在采掘工作面觀測記錄礦壓數據,制取標準氣樣,分析壓力分布、氣樣成分及規律;(5)安裝或移設井下防塵管路、防塵設施、防爆設施并進行消塵、滅塵;(6)操縱機具給煤層注水或給采場注漿滅火堵水;(7)操作瓦斯泵,觀察調節儀表,抽放瓦斯;(8)安裝、維護運行瓦斯斷電儀、瓦斯報警儀、氣體探頭、監測儀器等安全監測儀;(9)儀維護保養儀器設備;(10)記錄安全監測數據,提出預防措施。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瓦斯檢查工(41-029)
礦井測塵工(41-032)
礦井防塵工(41-033)
注漿注水工(41-036)
瓦斯抽放工(41-040)
配氣分析工(41-092)
安全儀器監測工(41-103)
安全檢查工(員)(41-118)
瓦斯泵工(*)
瓦斯防突工(*)
礦山檢查驗收工
使用量具、儀表,對礦山采掘工程、設施、設備的質量及工程進度進行檢查驗收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量具、儀表檢查采掘工程質量,驗收工程進度;(2)檢查驗收礦山下井下電氣設備、機具的防爆情況;(3)登記、清點采掘工作面金屬支柱、梁、支架等坑木代用品。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礦山工程檢查驗收工(*)
坑木代用品管理工(*)
礦井電氣防爆檢查工(*)
礦燈、自救器管理工
從事礦燈、自救器保管、收發、檢修、維護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對礦燈、自救器編號造冊;(2)發放、收回、清點礦燈、自救器;(3)進行礦燈的充電、維護、檢修、測試;(4)維護、檢修礦燈充電架及附屬設施;(5)維護、測試自救器;(6)填報礦燈、自救器發放、收回記錄。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礦燈管理工(41-090)
火工品管理工
從事火工品保管、押送、收發及檢測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儀表儀器對火藥、雷管等起爆器材進行檢測,并導通雷管;(2)對火藥、雷管等火工品編號保管;(3)使用專用運輸車輛或機具押送火藥、雷管及其他火工品;(4)發放火藥、雷管等火工品,收回使用后剩余的火藥、雷管等;(5)保管、維修放炮器、放炮線等;(6)進行火工品安全處理。
下列工程歸入本職業:
放炮器管理檢修工(*)
雷管編排號工(*)
礦山救護工
從事礦山井下搶險、救災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搶救井下遇險遇難人員;(2)處理井下火 、瓦斯、礦塵、水和頂板等災害事故;(3)參加危及井下人員安全的地面滅火工作;(4)參加排放瓦斯、震動性放炮、啟封火區、反風演習等;(5)維護保養設備。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礦山救護工(41-038)
礦物開采輔助工
從事礦物開采輔助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機具對露天礦邊坡進行檢查、清坡、加固;(2)操作小型器具,進行采剝機械設備注油,采礦鉆孔、鑿巖、爆破服務和料石加工;(3)操作推土犁,排除機車軌道兩側有礙機車運行的巖體;(4)指揮運輸礦物車輛在礦場、廢棄土料場卸礦巖;(5)操作排土機,將廢棄礦物排棄、移動;(6)維護設備正常運行;(7)填寫生產作業記錄。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露天坑下普工(41-042)
推土犁司機(41-044)
翻車指揮工(41-062)
邊坡工(41-063)
排土機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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