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描述:美術專業人員

從事造型藝術創作的專業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畫家
使用畫筆、顏料及其他材料進行繪畫創作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對作品進行完整的構思;(2)選擇或制作繪畫材料;(3)制定繪制程序;(4)進行繪制;(5)在大型作品繪制中,指揮有關輔助人員參與本作品的繪制。
篆刻家
以中國文字的多種書體,在特選材質上進行鐫刻,制成具有藝術風格印章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搜集可用于鐫刻的材質;(2)對作品進行構想;(3)選擇與作品內容相符的材質;(4)確定文字鐫刻方式;(5)鐫刻完成后在紙張、絹帛等依托物上選用印泥印制。
雕塑家
以石料、泥料、木料、金屬、石膏、化工等材料為依托手進行造型藝術創作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對作品進行完整的構思;(2)選擇雕塑材料,設計制作工具;(3)制定程序;(4)動手進行雕塑,在創作大型雕塑時指揮其他專業人員參與作品的制作;(5)隨時調整作品思想與雕塑形式,完成作品。
書法家
使用軟硬筆及其他工具,在紙張、絹帛等依托物上,以漢文字楷、行、草、隸、篆等書體進行書法作品創作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對書法作品內容進行構想;(2)選擇書寫用具;(3)確定文字的書寫形式;(4)動手書寫,完成作品。
陶藝家
使用陶瓷泥料、釉料、焙燒爐窯及其他制陶工具進行藝術創作的專業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對作品進行設計;(2)選擇、配制泥料、釉料及設計制作工具;(3)動手制作;(4)制定爐窯焙燒升溫曲線及窯位擺放;(5)點火焙燒;(6)出窯后根據創作意圖選擇成品。
其他美術專業人員
指未列入的美術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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