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描述:交通工程技術人員

從事汽車運用、船舶運用、水上交通及海上救助打撈和船舶檢驗等的工程技術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汽車運用工程技術人員:從事汽車安全運行、技術維護、技術性能的檢測、汽車修理與改裝等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分析在運行條件下汽車性能的變化規律;(2)研究、設計和試制汽車及發動機的現代測試原理、方法和測試裝置;(3)研究、設計汽車故障診斷技術和程序,優化、設計排除汽車故障的方案和程序,開發、設計和試制汽車故障診斷和排除的儀器設備和裝置;(4)研究、設計汽車維護與修理的工藝技術,研究,設計和制造工藝裝備和工具。
船舶運用工程技術人員:從事船舶和海上設施及其設備的研究、維護、修理、檢測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編制制造工藝與修理工藝;(2)研究、設計船舶主、輔機及系統,鍋爐及受壓容器,電氣設備及其他裝置正常運行的技術規范并進行技術指導;(3)實施對船體及設備,主、輔機及其系統,電氣設備,鍋爐及受壓容器和相關設備及系統的制造和維修;(4)研究、設計船舶運輸系統的最優規劃方案和組織實施方案。
水上交通工程技術人員:從事水上安全監督管理、航海保障和水上安全通信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進行船舶安全管理;(2)防止船舶污染,對危險貨物進行監督管理;(3)進行通航水域環境、秩序監督管理,進行搜尋、救助和航行通告、警告;(4)進行海事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5)培訓、評估船員;(6)進行船舶交通工程規劃和管理;(7)進行航標和無線電導航的規劃和管理、外業測量、海圖編繪、水文氣象觀測;(8)進行水上交通安全標準的研究和規劃;(9)進行船岸通信、導航工程規劃和管理。
海上救助打撈工程技術人員:從事海上遇險、遇難船舶和飛行器的人命財產的救助打撈工程及與其相關的技術、裝備研究、設計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搜尋、救助海上遇險、遇難船舶和飛行器及其人員;(2)打撈、清除沉船沉物;(3)研究、設計和制造潛水裝備;(4)研究潛水生理及潛水員生命支持;(5)研制救撈機具。
船舶檢驗工程技術人員:從事船舶和海上設施及其設備、材料、產品和船用集裝箱技術標準的制定、圖紙審查、檢驗、試驗等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制定船體及設備和相關系統及產品的技術標準;(2)對船體、設備和相關系統及產品的設計圖紙、相關文件進行審查,對相關工藝進行審核和認可;(3)對船體及設備和相關系統及產品進行制造檢驗、試驗、檢測或質量檢定,并簽發入級證書;(4)對集裝箱及其配套零部件、材料進行認可和檢驗,簽發認可證書和集裝箱證書;(5)對船舶和海上設施建造及修理用材料、設備及零部件,進行認可和檢驗,簽發認可證書和船用產品證書;(6)對船舶及設備、裝置、系統進行營運中的檢驗,確保船舶證書有效性;(7)根據國際公約和國家法規的規定,代表政府對船舶及其相關文件進行其他審核和檢查。
下一篇文章: 住區設計與城市交通規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