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描述:銀行業務人員

在儲蓄性金融機構中、以貨幣及其衍生物為工具,從事籌措資金、運營資金,以及為客房辦理委托事項,提供非資金服務的工作人員。
包括下列職業:
銀行貨幣發行員
在中央銀行從事研究、制定和執行貨幣發行、調劑和回收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貨幣流通和經濟發展關系,編制貨幣需求計劃,制定貨幣發行政策;(2)組織辦理新版人民幣的發得和舊版人民幣的回收工作;(3)編制、執行和調整發行基金調撥計劃和損傷貨幣銷毀計劃,組織商業銀行辦理貨幣總換和挑殘工作,調節市場流通貨幣的面額結構;(4)宣傳貨幣發行政策,組織反假人民幣工作;(5)辦理人民幣發行基金的保管、調運、銷毀和核算業務;(6)辦理商業銀行存取現金業務,并監督、檢查、協調商業銀行辦理現金出納業務;(7)辦理發行業務的會計核算,正確全面反映貨幣市場投放和回籠情況。
銀行國庫業務員
在中央銀行從事組織辦理中央庫和地方庫業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組織、辦理國家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報爭和入庫,以及國家預算支出的分解和撥付工作;(2)編定、組織和執行國家預算收入和支出的會計核算各項報表,推廣應用實施電腦聯網報解庫款和傳遞數據報表;(3)監督管理財政、稅收、海關等征收機關自收匯繳所收款項及時足額交入國庫,協調財、稅、庫、行的業務關系;(4)預測國債承銷能力,組織、協調國債發行工作,上劃國債發行款項,向發行單位兌付發行費用;(5)制定國債兌付辦法,組織金融機構進行國債兌付工作,下撥、回收的國債;(6)組織地方金庫執行國庫法規及實施細則,辦理地方預算收入的收納、報解、入庫、退庫存以及庫款的支撥;(7)管理地方財政資金的開戶和商業銀行經辦國庫業情況。
銀行外匯管理員
在外匯市場貨幣市場上從事買賣外匯、辦理拆借、調撥頭寸等業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了解主要國家的利率、匯率政策,研究國際金融市場發展態勢,為國家及行業匯管理提出建議;(2)利用自有或自籌資金進行自營外匯買賣,或受客房委托進行代客外匯買賣;(3)與境內中資金融機構進行境內外匯同業拆借,與境外金融機構、境內外資金融機構進行境外外匯同業拆借;(4)在國庫券市場和證券回購市場上進行即期和遠期資本性融投資業務;(5)根據外匯賬戶余額,調入和調出外匯頭寸,進行外匯成交平盤,對沖外匯風險,降低資金使用成本;(6)核算所轄行的外匯付存借款的詢價和報價,保證轄內結售匯工作正常進行。
銀行清算員
利用資金清算網絡系統,從事銀行業務資金的匯劃和結計電子匯劃匯差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設置清算系統安全密碼使用辦法,生成本有清算密鑰和更換密鑰;(2)接受和審查會計柜臺傳入的匯劃清單等會計憑證,錄入清算業務的金額、行名等各要素,復核確認無誤后上網發送;(3)錄入或接收會計柜臺傳來的查詢和查復信息,向會計柜臺分發上級清算中心發來的他行查詢、查復,確認本行接收的模糊信息并向發報行發出查詢;(4)監控清算設備運行狀況、網絡通訊狀況、相鄰結點工作狀態等,與上下聯行和有關部門聯系,保證清算數據流暢;(5)打印、整理需在本行落地的資金計劃、電子文件、查詢和查復信息,送達有關行處或會計柜臺,辦理簽收、付交接手續;(6)與相鄰結點進行每日日勾兌和匯差核對,對不符信息向有關行申請明細核對,查明原因并作相應處理;(7)結平當日本級清算帳戶,接受上級行及向所屬行發送匯總對賬信息,進行日終匯總對賬;(8)整理、備份、裝訂和保管紙質檔案和磁質數據信息。
銀行信貸員
以貸款人的身份直接與借款人從事借貸活動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公布所營貸款的種類、期限、利率、條件,向借款人提供咨詢;(2)了解借款人需求,要求其提供財務報告等基本情況,指導其填寫借款申請書,為其辦理貸款申請工作;(3)根據借款人的資金結構等因素,協助有關人員和部門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定;(4)對借款人的合法性等因素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風險度;(5)回復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并根據需要與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6)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并對借款人執行合同情況及其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7)根據借款人要求與借款人協商并辦理提前還款和貸款展期工作;(8)對到期借款向借款人發送還本付息通知單,敦促借款人還付付借款;(9)對逾期貸款發出催收通知單,催收逾期貸款本息;(10)收集有關資料,協助有關部門對不能落實還本付息的借款人依法進行起訴;(11)建立和完善貸款質量保全制度,對不良貸款進行分類、登記、考核和催收,并及時進行呆賬貸款的核銷工作;(12)協助辦理商業匯票的承兌、貼現和再貼現工作。
銀行國外業務員
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從事與外幣及其衍生物有關的投融資業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辦理境內外匯貸款和境外外匯貸款;(2)辦理境內外匯借款和境外外匯借款;(3)發展海外代理行,代理國外銀行在國內的業務;(4)發行或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介證券;(5)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6)進行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7)進行貿易和非貿易國際結算,包括開立進口信用證、儲款保函、進口代收、售匯付匯,通知國外出具出口信用證、佃理出口審單、議付、托收、解付等;(8)進行進出口押匯、打包貸款、搭橋貸款等貿易融資業務;(9)為境內外債權人和收益人出具境內外匯擔保和涉外外擔保;(10)為客戶提供資信調查和信用見證業務;(11)安排客戶進行海外融資并承擔融資顧問;(12)開展離岸業務和商人銀行業務;(13)在外匯市場進行即期和遠期交易,在期貨和期權市場進行各種衍生交易。
銀行信托業務員
受信托人委托,代為管理、運營或處理托管財產的工作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進行信托存款或托存款;(2)辦理信托貸款或委托貸款;(3)辦理融資性租憑和操作性租憑;(4)經辦融資信托、基金信托等委托投資或信托投資;(5)進行保管信托和倉庫信托,代理財產保管和處理;(6)為公司上市發行、兼并重組、破產清算承擔顧問或分配人;(7)提供經濟擔保和信用見證;(8)進行或代理進行證券的發行和交易;(9)開展資產證券業務和商人銀行業務。
銀行信用卡業務員
以信用卡為中介,從事資產負債并提供中間服務的業務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開拓和發展代理境外信用卡業務,開發人民幣信用卡信用范圍,設計信用卡業務新品種,調節不同信用卡之間的結構比例;(2)編制、執行信用卡機具、卡片的購買、印制計劃,管理信用卡機具和有關憑證;(3)發展持卡人,審查申請人及擔保人的資信,為其辦理開戶、發卡;(4)發燕尾服特約商戶,為特約商戶辦理進賬,并與發卡行清算資金;(5)辦理信用卡存取現金業務,異地大額購物轉賬清算業務,向客戶發送對賬單;(6)對持卡人、特約商戶和取現網點進行信用控制和信用授權;(7)辦理信用卡的掛失和補卡工作,對到期的信用卡辦理換卡,對污染、損壞的信用卡進行更換;(8)處理逾期信用卡,對止付卡、假卡和冒用卡進行沒收;(9)確認、上報和接收信用卡止付名單,并送達收單行、特約商戶和取現網點;(10)辦理信用卡銷戶。
銀行儲蓄員
為客戶提供存款、付款和匯兌業務的柜臺服務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為客戶辦理儲蓄存款的開戶和銷戶;(2)為客戶辦理本外幣儲蓄存款和提款;(3)辦理儲蓄存款的查詢和掛失;(4)辦理劃出款項和劃入款項的轉賬結算;(5)辦理儲蓄存款的異地托收;(6)辦理儲蓄的通存通兌;(7)辦理個人定期儲蓄存單小額抵押貸款業務;(8)代理發行和兌付以居民個人為發展對象的國庫券、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委托代保管有價單證;(9)辦理代發工資、搬遷費等代付業務;(10)辦理代收房租、水電費、通訊費等代收業務;(11)辦理保險箱業務;(12)代理代用卡取現和存現業務;(13)代理儲蓄卡的發行、掛失、換卡、銷戶和核算業務;(14)管理現金單據、憑證和印章,進行工作班軋賬和日終結賬。
下一篇文章: 當前國有商業銀行新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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