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龐大的武器家族中,地雷可以說是最為“其貌不揚”的。然而,作為一種極具威力、勝任廣泛而又經濟實用的武器,地雷自問世以來,可以說是戰功卓著,被稱為戰場上的“矮將軍”。
《修訂的地雷議定書》對地雷的定義是:布設在地面或其他表面之下、之上或附近并設計成在人員或車輛出現、接近或接觸時爆炸的一種彈藥。地雷由雷體和引信兩大部分組成。雷體包括雷殼和裝藥兩部分,有的地雷沒有雷殼。地雷主要用于構成地雷場,以阻滯敵人的行動,殺傷敵人有生力量和破壞其技術裝備。
中國是最早使用地雷的國家。在明代中期就有了觸發的應用地雷。明朝末期成書的《武備志》中,對各種地雷的結構和制作方法進行了全面的總結。但地雷家族的擴大,則是同近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戰爭規模的擴大分不開的。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地雷得到了廣泛應用,盟軍損失的坦克有21%是遭地雷殺傷造成的。
現代地雷按用途不同,可分為防步兵地雷、防坦克地雷和特種地雷。其中,防步兵地雷用于殺傷人員等有生力量,分爆破型和破片型兩種;防坦克地雷用于炸毀敵人的坦克、裝甲車、汽車等,使其喪失運動或戰斗能力;特種地雷包括信號雷、照明雷、陸軍水雷、詭雷、化學地雷、核地雷等。按引信的不同,地雷可分為觸發地雷、非觸發地雷和能夠按照操縱者指令而動作的操縱地雷。按制作方式不同,地雷可分為制式地雷和使用就便器材制造的應用地雷。按抗爆炸沖擊波能力不同,地雷可分為耐爆地雷和非耐爆地雷。20世紀60年代以來,各國重點發展耐爆地雷,大大提高了雷場的生存能力和穩定性。
20世紀40年代以前,地雷都是靠人工挖坑埋設的。隨著地雷在戰場上使用范圍的擴大,新的高效率的布雷手段也不斷問世。首先出現的是汽車布雷,作業手站在汽車上通過滑槽將地雷撒到地面上,形成地雷場。之后,人們又研制出能將地雷埋設于土中,并能自動控制雷距的拖式布雷車和自動布雷車等機械布雷設備,使布雷速度大大提高。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意兩國軍隊在非洲作戰時,使用飛機空投防步兵地雷,開創了使用可撒布地雷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