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報鄭州訊“要落實農民工子女免疫規劃,做好適齡兒童免疫接種工作。”昨天上午,省衛生廳傳來消息,根據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的通知,省衛生廳要求各級衛生部門加強我省農民工衛生服務。 按通知要求,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要把農民工子女納入當地的免疫規劃中。對于外來長期暫住農民工在本地區生育的嬰兒,孩子監護人可以到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接種單位申辦“兒童預防接種證”,并按時到預防接種單位進行預防接種。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制定農民工子女免疫接種服務計劃,并選擇適宜時間和方式通知免疫服務時間和地點,來提高疫苗接種率。 在為農民工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各級醫療機構要實行首診負責制。簡化手續,優化流程,并按規定完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方便農民工就醫。同時,在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等多種有效措施,減輕農民工醫療負擔。另外,要引導農民工自愿參加原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確保農民工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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