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通下水道時,一農民工墜井窒息被水沖走。倆同伴下井營救,也因缺氧而窒息昏迷,一人被沖走一人被救起。事故造成兩人死亡一人受傷,施工方稱工人不小心所致。該事故由誰來承擔責任?下水道傷亡事件又緣何頻繁發生? 
【現場】農民工下水道施工窒息身亡 昨日上午10時30分許,鄭州市南三環與向陽路交*口向南300米路東,靠近路邊圍了很多人,一個個表情嚴肅。人群中,一個窨井蓋大開著,散發出陣陣惡臭。從上面可以看到,約5米深的下水道里,一名男子仰面躺著,污水從他身邊“嘩嘩”地向北流去。 往南看,還有兩個窨井蓋被打開。在中間的一井口周圍,還堆放著一些施工工具。路邊,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的醫護人員正在搶救一名男子。過了幾分鐘,男子被醫護人員拉走。 據醫護人員講,之前已經有一名工人被120車拉走治療。 10分鐘后,二七消防一中隊的隊員,戴著空氣呼吸器,慢慢下到井底,用繩子系著男子的腰。5分鐘后,男子被拉出窨井。醫護人員對男子進行搶救后,搖搖頭,宣布男子已經死亡。 【進展】倆救援工友一死一傷 事后,記者了解到,第二個被醫護車拉走的農民工,在半路上搶救無效死亡,被直接送到了太平間。 在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高壓氧治療中心,第一個被送往醫院的男子正在高壓氧艙接受治療。 據中心副主任楚金婷講,男子被拉來時處于昏迷狀態,小便失禁,渾身抽搐。經治療,男子漸漸平靜下來,緊緊抓著身上蓋著的被單。11時49分許,男子被抬出高壓氧艙,送進觀察室。 男子稍微平靜下來后,稱他叫馮西明(音),臨潁縣人。據他講,上午9時40分許,他們在疏通下水道。打開井蓋讓窨井通了會兒氣,王宏普(音)就開始下井。剛下到井的一半位置,“撲通”一聲栽了下去。王在井底一動不動,一會就被水流沖進了下水道。 看見同伴掉進去,工友鄭建德(音)下去救,也栽了下去。“我下去救,又險些栽進去,幸好被井上的人拉住拽了上來。”馮西明說。 由于馮西明情緒不穩定,具體的一些細節還不清楚。 據其他工人講,兩人掉下去后,他們順著水流的方向往北掀窨井蓋。連續掀開了約200米路面上的兩個窨井蓋后,才找到兩人。 【市政】與施工方的安全協議落實不了 在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一名穿深藍T恤的男子是市政局工作人員。他說,這項工程承包給了施工方。為了保證施工安全,市政和施工方還簽有安全協議,平時也會對工人進行施工安全教育。發現工人穿拖鞋、不安全用電等行為時,市政也給施工方開過罰單。但安全協議老是落實不了。 “誰都想追求利益最大化。”穿深藍T恤的男子如此解釋事故頻發的原因。同時,他將市政局安檢科科長陰金山的聯系方式告訴記者,稱具體情況他更清楚。而陰金山稱,“我們經常突擊檢查,并沒有發現過什么問題。施工現場有我們市政工作人員監督。” 【農民工】安全培訓只是簡單提醒 據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高壓氧治療中心副主任楚金婷講,在坑道作業更要防止沼氣中毒。人在缺氧的環境下,生命隨時都會有危險。 “打開窨井蓋后,井底的有害氣體比空氣重,并不能散開。下井作業時,最好先給井下通氧氣,或者戴上防毒面具。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系一根點燃的蠟燭下去。如果蠟燭熄滅,說明下面是危險的。”楚金婷說。 如此簡單的方法,為何工人都不知道使用?在作業前,工人都沒有相關的安全培訓嗎? 老劭是受傷農民工馮西明的老鄉。他說,他們從臨潁來鄭州后,就在解放路勞務市場等活。誰有活就跟誰走。無論是工地搞建筑活或者掏下水道,只要能掙到錢,他們也很少在意是否安全。而且,施工人員也沒有給他們培訓什么,頂多提醒一下注意安全。 【求證】兩死一傷還是一死兩傷? 馮西明躺在病床上喃喃自語的時候,市政總公司的一男一女正忙著追逐媒體的身影,“你們報道要負責任”。 穿黑色碎花上衣的女工作人員稱,高寨村村民關于三人中“兩死一傷”的說法,完全是無稽之談。“只死了一個人,另兩人拉到了二院。一個傷比較重,你們都看見了,另一個傷很輕,在醫院病房里。” 當問起在哪個病房時,穿黑色碎花上衣的女工作人員指著住院部的大樓,“我也不知道哪個病房,人家醫生不讓探視。” 50多歲的邵先生,戴著草帽,蹲在離醫院大門不遠的一棵樹下。他親眼看見自己的一個老鄉被推進了太平間。“他沒救過來,跟一個電死的人一起被推進去的。三個老鄉,我聽說死了兩個。” 二院急救科出診的方大夫隨后印證了邵先生的說法,“應該是兩死一傷沒錯。現場有一個人當場死亡,我們沒拉他。我跟的救護車上的病人情形很危重,呼吸循環衰竭,在趕往醫院途中就死亡了。” 方大夫表示,醫院并沒有市政所說的輕傷病人,“拉了兩個人,傷得都很重。一個死了,另一個就是馮西明。” 【責任】兩死一傷,誰來負責 三名農民工兩死一傷,誰該為此承擔責任? 一名穿白色短袖、身高約1.7米,自稱是施工方負責人的中年男子稱,“工人施工時都戴有防毒面具。他們不小心掉進去了,才會出現這種事。水太大,人才會被沖走。”但據出警的二七巡邏2號民警劉鋒講,他們到現場時人還沒救上來,并沒有看見工人有任何的安全措施。 市政安檢科科長陰金山則稱,事故是工人違規操作造成的,“施工方要求了他們系繩子、戴防護面具,他們不去做,覺著自己藝高人膽大。市政上和施工方可以說基本沒什么責任。” 而馮西明的工友表示,“根本就沒講讓做這些安全措施,講了能不做?我們也要命。” 據市政總公司宣傳部門一工作人員介紹,“農民工沒系繩子,沒做好安全措施,是施工方沒給他們交代清楚。主要責任當然由施工方來負,還有農民工。我們市政肯定也有責任,因為工地是我們的。” 記者問起施工方負責人的電話時,市政方面稱,他害怕承擔責任,跑了,手機關機。 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凌興高律師稱,如果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方沒有采取安全措施而導致的事故,則施工方應負主要責任。如果施工方采取安全措施但監管不到位,也要負相關責任。 凌興高稱,如果施工單位沒有施工資質,出事故后,市政要承擔責任。市政與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后,并不能當“撒手掌柜”,而要對工程進度、效果、安全等進行監管。監管不到位的話,也要承擔事故責任。 【疑問】類似事件為何頻發 8月6日下午4時,在鄭州市農業東路和地德街交*口附近一小區施工,兩名農民工到3米深的窨井里施工作業時,險些丟了性命。 8月2日上午11時許,成都。一施工現場土坑塌方,一名工人被埋在了溝里…… 7月26日下午2時30分,蘭州。兩名農民工打井樁時沼氣中毒,一人被救出,一人昏迷井底,兩名下井進行營救的農民工又相繼中毒。事故造成兩人死亡。 ……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找活農民工無視安全的現象讓人吃驚。 在解放路勞務市場,一群農民工正在等活,前面放著疏通下水道、房屋補漏、木工等牌子。當記者問誰會疏通下水道時,一名中年男子說,他干這樣的活最內行。記者說下井作業有些危險,出了安全事故誰負責?這名男子擺擺手說,沒事的,自己注意點,不用替他擔心。 在交談中,也有一名農民工稱,他掏過幾次下水道,并沒有人給他講安全知識,他也不知道這些安全知識有多重要。 【專家】 關愛與安全常識教育不夠 省社科院法學與社會學研究所祈雪瑞教授表示,農民工頻頻傷亡,一方面跟特定的工作環境有關,“他們的工作相對危險性最大,而勞動保護又最薄弱。社會輕視最底層的勞動者,對他們關愛不夠,這也是社會對生命健康權的一種漠視。” 同時,在祈教授看來,井里救人有時一死好幾個,主要是安全常識教育不夠,“對沼氣中毒、缺氧這些常識,不少農民工缺乏認識及自我保護常識。很多施工者也對安全重視不夠。如果做好了安全教育,絕對不會出現這么多傷亡事故。” 
工友老邵為馮西明遮住太陽,等候救護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