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出打工一般要花哪些費用? 一般情況要花這幾項費用:路費、中介費、培訓費、路途伙食費等。 二、怎樣簽訂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看仔細,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找一個明白人替你做好分析,千萬不要草率行事。如果草率行事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造成以后出現了問題難以解決的麻煩。 三、務工者如何參加面試和口試? 面試和口試是用人單位對用人的考察辦法,務工者過此關時應注意以下幾點:①不遲到,最好提前到達面試地點,給對方一個好印象;②落落大方,不卑不亢,面帶笑容,要有禮貌;③穿著打扮必須符合身份,不宜太特殊,女性則要注意儀表端莊;④要注意聽對方的提問,千萬不要答非所問;⑤表達要清楚,要切中要害。介紹自我時力爭做到語言客觀,實事求是;⑥交談前不宜吃大蒜,保持口腔清潔。 四、外出打工一般從事什么樣的生產? 我國的行業分為第一產業(農業),第二產業(工業),第三產業(服務業)。還可劃分為勞動密集型、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企業。 我們出去務工主要是到第一產業中的大農場做農場工人,到第二產業去做電子廠、紡織廠、印染廠、服裝廠、制鞋、玩具、文具、建筑、礦產等行業的工人。到第三產業如賓館、商場做服務員、家政或保安等! 每個行業分多個工種。每個工種都有工種的技術等級,工人的技術等級越高,所從事的工作難度越復雜。當然,技術等級越高,工資就越高。 五、生產勞動中應注意什么? 一是要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要服從生產指揮,服從分配;二是按工作場所規定做工,不能做的不能亂動手腳,注意履行節約,不要浪費材料;三是上班不要閑聊,不要吃東西;四是要按照操作規程使用生產工具,堅持文明生產、安全生產,愛護生產工具;五是按質量要求完成任務。有的企業規定數量、質量,完成任務好的給獎,如質量、數量達不到要求是要扣工資的;六是注意學習,虛心向師傅、同事學習,以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能! 六、工廠哪些地方不能隨便進入和使用? 工廠的一些要害部位不允許工人隨便進入。如變電站、油庫、化工庫、氣瓶站、煉氣站、鍋爐房等。 工廠內部嚴禁吸煙,尤其那些寫有“有電危險”、“有人工作,切勿合閘”、“注意按操作要求工作”、“起重物品下嚴禁站人”等提示語的地方一定要遵從,不然就要釀成大禍! 七、萬一有人觸電怎么辦?怎么防止電擊? 萬一有人觸電,要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的木桿、竹桿、塑料管將電線挑開,然后立即對觸電者進行檢查,如嚴重者就采取人工呼吸的辦法并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防止電擊是十分必要的自我保護知識。一是不是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千萬別逞能去做弄電的工作;二是設備的保險絲不得隨意拆裝,更不能用不合格的保險絲或銅絲、鋁絲、鐵絲代替;三是不能用潮濕的手去按電鈕和開關電閘! 八、高空作業的人應該注意什么? 三米以上的高空作業必須戴好修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登高作業前,要仔細檢查梯架是否可靠,要有專人扶持;工作時要精神集中,以免發生意外。 九、打工者有哪有權利和義務? 按《勞動法》規定,我們有選擇職業、得到勞動報酬、獲得勞動保護、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等權利;我們的義務是要承擔完成勞動任務、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的義務。 十、為什么要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工廠與工人之間的協議。勞動合同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遇違反勞動合同的情況,可獲得保護自己權益的法律依據! 十一、用人單位有試用期嗎? 用人單位和工人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其工資比正式工稍低一點。如不給工資的試用期是違法的! 十二、工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工人嗎? 如果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以及被追究刑事責任,工廠可以解除合同。 十三、如果工廠無理解雇我,我該怎么辦? 可以找組織招工的中介機構的工作人員或駐外辦事處工作人員幫助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如果在勞動期間負傷,工廠可以辭退工人嗎? 不行。如果工人在工廠或用人單位患職業病、負傷并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辭退工人。 十五、用人單位無理扣發、拖欠工資怎么辦? 工人工資一般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不得無故克扣或無故拖欠工人工資。 2003年9月,國務院專門召開會議,做出決定:各用人單位不準拖欠農民工進城務工的工資。各地均有投訴電話,凡拖欠農民工務工工資的可以提請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請求解決。如拖欠工資的事出現,我們可以找組織招工的中介機構和駐外機構工作站的人去協商解決。 十六、如出現工傷、傷亡事故怎么辦? 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如果出現了工傷事故,不要驚慌。第一步:抓緊治療。第二步:與工人或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就提請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解決。第三步:請求做工傷、傷亡賠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里規定有務工者工傷處理辦法! 十七、用人單位應為工人提供哪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如違反怎么辦? 用人單位應依據工種和從事勞動的條件提供工人勞動用品,采取措施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產生。對從事有害工作的工人要定期檢查身體! 如果提供不了相應的勞動衛生條件,工人有權拒絕工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命令,有權檢舉和控告危害工人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 十八、用人單位與工人怎樣確定加班事宜? 法律規定,工人的勞動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如8小時之外就算加班。加班是要付同等勞動時間的雙倍工次的,節假日為2―3倍。用人單位要工人加班,應提前做好協商。工人如不同意,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工人加班! 十九、對女工人和未成年工有什么特殊的勞動保護和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讓女工從事礦山、井下、高溫、低溫和冷水等高難度的工作! 在女工經期,工廠不得安排女工在高空、低溫、冷水等地方工作。 16歲至18歲的工人為未成年工。對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從事礦山、進井下、有毒、有害的工作。 二十、如果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和糾紛怎么辦? 勞動爭議是工廠與工人因勞動問題引起的糾紛。包括開除、辭退、工資勞保和生產、生活條件等問題引起的糾紛和爭議。 如發生爭議請與組織人的單位和駐外工作單位聯系,以求得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對仲裁不滿意,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如犯了錯怎么辦? 如犯了錯,首先向用人單位承認錯誤,寫出申請請示處分,并寫出自己今后改正錯誤的決心和方法,千萬不要因自己的錯誤去鬧事! 二十二、對用錢大方的人怎么看待? 社會上有一些打工者用錢大手大腳,你見了以后不要眼紅。首先要分析為什么他用錢大方,是打工時間長了,手上有錢;是人家工資高或是有其它什么目的;是在向自己求愛等。其次是不要學習那種行為。要記住自己的一時大方會影響自己的目標實現,會影響家里的生活和生產。 二十三、離開了工廠怎么辦? 如對自己的原有用人單位不滿意,首先要考察和找好新的用人單位,如新的用人單位沒找好,千萬別輕舉妄動。如離開了原有工作單位就要抓緊時間另找單位,千萬別在社會上混,不然要出大問題的。 二十四、遇到緊急狀況怎么辦? 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災情,如水災、地震、火災、流行病等,要趕緊同家里人聯系,如手頭沒錢就找人借款,離開這個地方。如當地需要人力就留下積極參加救災。 如遇到流行傳染病等,不要離開原地,以免擴散傳染病源,給社會和家庭帶來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