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河南視窗訊 大河網—今日安報報道:(記者謝耀軍通訊員齊光輝連曉琳)7月4日,接到禹州法院送達的判決書,87名討薪農民工眼含熱淚,激動不已:“真沒想到俺們的官司能打贏,這真得感謝你們這些好法官啊……” 禹州市神后鎮農民李小根等87人,先后于1996年至2000年到禹州市神后鎮河清三礦打工,由于煤礦形勢不好,該礦自2000年起便拖欠李小根等人工資,直到2003年該礦轉讓時,才支付了李小根等人應得工資的70%,余下30%共計42.5萬元一直未能兌付。該礦轉讓給王某后,李小根等人多次到礦上討要,王某以煤礦轉讓時與原經營者有約定,拖欠工資由原經營者償還為由,拒絕支付。無奈,李小根等人將該礦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河清三礦支付拖欠的工資及利息。 禹州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啟動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當天立案,當天送達,對困難農民工還實行了訴訟費減、免、緩交政策,并連夜召開案件專題論證會,制訂詳細的審理方案,同時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力爭快審快結。 案件在審理過程中,主審法官李國斌發現,由于農民工處于弱勢地位,收集證據相對困難,又不能提供被拖欠工資的原始證明,可能影響到案件的公正審理,于是他白天深入礦區多方走訪取證,晚上加班加點梳理案情,經過43天的不懈努力,該案件事實全部查清。 法院審理后認為,神后鎮河清三礦經營權轉讓時,原經營者與現經營者關于拖欠工資由原經營者償還的約定,由于沒有得到債權人即本案87名原告的同意,其轉讓債務的約定對債權人無約束力,故神后鎮河清三礦應當支付托欠李小根等87人的工資42.5萬元及利息,據此依法支付了李小根等人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