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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浙江省杭州市政府發布的《關于推進杭州市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通知》正式執行。該通知從根本上解決了建筑業農民工全員參加工傷保險的問題,一次性為該市30萬建筑業農民工裝上了“安全網”。 此前,在杭州市從事建筑施工的約30萬農民工中,只有將近1萬人參加了工傷保險。通知規定,7月1日起,在杭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包括外地進杭企業,以建設工程項目為單位,為參與該項目建設的所有農民工統一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農民工個人則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政策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在建設工程項目開工之日起1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農民工名冊。如施工過程中農民工數量發生變化,應當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農民工增減名冊。建設工程項目的工傷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建筑施工合同截止之日止。如建筑施工工期延長,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于合同到期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其工傷保險期限可相應順延。對未按本通知規定給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施工企業,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或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并依法予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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