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午,甘肅省蘭州市又遭遇"桑拿天",街道上行人稀少,但在城關區雁灘橋頭招工點,一些人毫不在意天氣的悶熱。十幾名農民工團團圍住一個建筑工地老板,老板承諾管吃管住,月工資六百元左右,雙方已經初步達成了意向,但始終沒人提出簽訂合同或協議。當記者提醒他們應該簽個合同時,一位農民工滿不在乎地說:"要簽那,人家就找別人干去了。" 記者調查發現,許多小企業,甚至一些比較正規的單位,往往以試工名義拖延簽訂勞動合同,逃避承擔責任,拒絕繳納"三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 來自皋蘭縣的小伍在蘭州市安寧區一家小面館當服務生,他私下對記者說,按照國家規定應簽訂勞動合同,但老板從沒主動提出簽合同,"他不提這事,我敢說什么?" 在蘭州一家勞務市場,記者看到多家企業正忙著招工。前來招工的某餐飲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想招一批廚師、大堂經理、服務生等,每月工資800元至1500元不等。"我們開的這個工資在蘭州已經相當高了,不用簽合同,在招聘上就會吸引很多人。有這么好的工作,夠讓人知足了,他們還敢提簽合同的事?" 據甘肅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最新統計,截至5月31日,甘肅省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99%,集體企業為90%,私營、個體經濟組織為73%,建筑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87%。 對于私營、個體企業,特別是建筑、餐飲行業農民工合同簽訂率普遍較低的原因,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認為,這是勞動合同管理水平不平衡所致。一些非公有制企業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認識不到簽訂勞動合同對和諧勞動關系、保障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