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轟動全國的 “山西黑磚窯案”,隨著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介入,現在似乎進入了尾聲。而再回顧山西“黑磚窯”事件,不難發現其中主要涉及三個法律問題:一是不法窯主以高薪誘騙農民工到磚窯當工人,限制自由,強迫勞動。二是非法使用童工。三是大量磚窯廠無照經營。所以,首先,為農民工提供一個安全、規范的綠色就業通道是當務之急;其次,保護農民工的勞動權益也需要強有力的法律支持。我們欣喜地感覺到,《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將對中國的勞動人力資源現狀產生積極的影響,尤其是對長期處于勞動保障之外的農民工而言,自身的勞動權益更會得相應的法律保護。但是,對于農民工的這個安全就業通道的問題,卻依舊游弋在法律之外,而需要更多人的關注。在“黑磚窯”事件中,許多農民工是經過這樣的兩個途徑變為“黑工”的:一是被人販子販賣,通過這種途徑的主要為未成年人,人販子以搬東西等借口騙其上前強行拖入車中,然后運至一個房間,等湊夠人數后集體運往山西或河南新鄉的“黑磚窯”;二是被黑中介販賣,通過這種方式的主要為外出打工的成年農民工,黑中介利用他們賺錢心切的心理,謊稱有工資高待遇好的工作,將其騙至“黑磚窯”中。通過暴力監管,強制勞動,使其淪為現代“包身工”。“人販子”方式屬于法律范圍,需要執法部門加大監管懲治力度,本身也帶有突發性、暴力性以及難以預見性,特別對于思想和洞察能力都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一旦遇見,比較難以避免;而“黑中介”方式卻暴露出我國低端勞動力市場的一大安全隱患,即,專業的、公開的、統一的低端勞動力資源信息服務平臺缺失。根據調查數據顯示,我國目前的農民工數量已經突破2.5億,但其獲得就業信息的途徑卻基本通過親友介紹、工廠招工和中介三種方式。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因為前兩種途徑的缺乏,選擇中介機構,這就為黑中介的大肆活動提供了良好契機。農民工這種類似飛蛾撲火的舉動看似無法理解,實則是一種貧困逼迫出來的悲哀,而一同逼迫他們選擇這種方式的就是我國目前的低端勞動力市場上,他們還找不到,或者沒有一個面對農民工的、安全的、專業的勞動力資源信息服務平臺。或者說,沒有一個有公信力的、本身有相當數量就業信息的、又對他們所要去的單位進行合法性和真實性認定的機構,來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就業問題,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從現實情況來看,相關的政府機構力量還無法滿足廣大農民工的需求,所以企業、人力資源機構等民間力量,在這個時候就應該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作為中國勞動保障部的合作伙伴、《勞動合同法》唯一的培訓機構,易才幾天最近針對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弱勢群體,成立了華夏恩三社會責任促進委員會,并且實施了“恩三計劃”,力圖圍繞社會就業與社會保障的促進,對不同階層和領域需要幫助的人提供各種力所能及的幫助。目前,華夏恩三社會責任促進委員會已經開始了農民工就業促進、大學生就業促進以及殘疾人就業促進等工作。不久前,委員會會同集團BPO部門已經從云南輸送了300個農民工直接到廣東就業;同時,委員會也已在和光華基金會、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等公益機構協商合作開展農民工就業促進、大學生就業等方面的工作。所以,從長遠以及整體來審視山西“黑磚窯”事件,其意義就不單單是存在于一個非法使用農民工的問題。如何建立健全合法、通暢的農民工就業渠道,如何改變農民工目前的就業環境將是關乎整個社會是否和諧的重要課題。即使撤消當地政府這把保護傘,農民工、“黑磚窯”、“黑中介”在各自的利益心理驅動下,“黑磚窯事件”的悲劇還有可能繼續上演。 |
|
[打印此文][關閉窗口][返回頂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