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與財政部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申報2008年中央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項目。根據國家提出的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加快發展職業教育的精神,各地在項目安排上應向中等職業學校傾斜,民辦學校和技工學校按照在當地所有類型職業學校中所占比例擇優上報。 通知要求,各地由省級教育行政、財政部門統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各有關學校的項目評審與申報工作,并根據本地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將申請中央財政獎勵支持的中、高職項目分別排序上報。對已納入“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的高職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基礎能力建設計劃”的中職學校,不得重復申報。 各地在申報專業性實訓基地項目時,除數控技術、電工電子、計算機應用、建筑技術、汽車維修、煤礦安全、護理、生物技術8個專業外,可兼顧物流、化工、能源環保、服裝紡織、園林園藝、藝術設計、傳媒,以及具有本地經濟特色、市場需求量大、技能型人才緊缺的其他專業。 教育部和財政部要求,地方各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對獲得中央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項目,地方應按與中央專項資金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資金。據悉,教育部、財政部近期將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項目進行復核,并根據各地2007年職業教育在校生數、往年項目執行效果、地方資金落實情況等因素確定2008年支持獎勵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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