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璧山法院三年來通過貫徹《學習型法院創建綱要》,嚴格執行學法實施細則,全院辦案質量顯著提高,去年被二審改判、發回重審的案件由每年79件降至24件,走出了基層法院建設通過學習全面提高司法能力,創建“學習型法院”的璧山模式。 據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宋定友介紹,2003年3月,璧山縣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統中率先提出創建“學習型法院”的目標,制定了創建綱要和實施細則。細則規定,每周一晚上,全院干部集體學習業務3小時,并每月舉行一次學習論壇和專家講壇。該院還與西南政法大學共建教學實習基地,舉辦實案庭審觀摩評比,裁判文書制作競賽、書記員技能比賽、法警練兵比武等多項活動。—s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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