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高級企業文化師 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培訓班的通知 各省市“ 創爭辦”及有關單位,各企業 人力資源部,各事業單位人事(組織)部: 為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進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推動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引導企(事)業單位和機關社團深入開展“ 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以下簡稱“ 創爭”活動),全面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全國“ 創爭”活動指導協調小組辦公室決定,自2008年3月起組織開展高級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培訓工作。請各省市“ 創爭辦”及有關單位、各企業 人力資源部、各事業單位人事(組織)部認真做好有關組織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此項工作由全國“ 創爭”活動指導協調小組辦公室統一領導和總體部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鑒定考試的組織管理和統籌協調,中國企業文化研究會職業資格培訓辦公室、北京市新華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負責具體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2008年培訓及鑒定考試時間、地點安排 第一期 1、面授培訓時間:2008年3月16日-3月22日(3月16日為報到日) 2、鑒定考試時間:2008年3月23日 3、地點:北京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第二期 1、面授培訓時間:2008年5月11日-5月17日(5月11日為報到日) 2、鑒定考試時間:2008年5月18日 3、地點:北京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第三期 1、面授培訓時間:2008年9月14日-9月20日(9月14日為報到日) 2、鑒定考試時間:2008年9月21 日 3、地點:北京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第四期 1、面授培訓時間:2008年11月16日-11月22日(11月16日為報到日) 2、鑒定考試時間:2008年11月23 日 3、地點:北京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三、培訓鑒定內容 由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專家委員會的企業文化專家團根據《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標準》設定的四大職業功能模塊,系統講授企業文化的理論知識與技能方法。授課內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礎知識 1、企業的本質 2、企業管理職能及管理要素 3、組織行為基本知識 4、企業文化的含義 5、中國企業文化傳播、建設與管理 (二)企業文化診斷調研 1、調研計劃制定 2、調研計劃實施 3、調研資料分析 (三)企業文化建設規劃 1、企業文化建設規劃制定 2、企業文化建設年度計劃制定 3、企業文化建設項目計劃制定 (四)企業文化建設實施 1、企業文化宣傳推廣 2、企業文化建設培訓 3、企業文化建設項目實施 4、經營管理系統的文化創新 (五)企業文化建設評價 1、評價前期準備 2、評價過程管理 3、評價結果分析 四、培訓鑒定對象 企(事)業單位組織開展“ 創爭”活動的有關黨、政、工主要領導,企(事)業單位工會干部、政工部部長、企業文化和 人力資源部干部,企(事)業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分支機構兼管“ 創爭”活動和企業文化工作的管理人員。 五、培訓方式 自學與面授相結合。自學是指學員按照預先發放的教材自主安排學習;面授是指學員集中上課學習。自學與面授總時間不少于《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相應學時數。 六、培訓及鑒定等級 本次培訓鑒定僅針對高級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一個國家職業資格等級;資格考核未通過者,允許免費參加第二次培訓,之后參加補考。 七、申報條件 八、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專業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專業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采用百分制筆試方式,60分以上為鑒定合格成績。 九、證書頒發 鑒定合格者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簡稱為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十、有關費用 高級企業文化師:5500元/人 上述費用包括:報名費、培訓費、教材費、考試費(代收)等。 十一、申報程序 1、申報人員須將有關費用寄(匯)至指定帳戶(見附件2)。 2、申報人員須將填寫好的《培訓報名回執表》(見附件2)及匯款單復印件傳真至中國企業文化研究會職業資格培訓辦公室(早報名者可以早領到培訓教程等資料,便于提前自學,有利于通過鑒定考試)。 3、中國企業文化研究會職業資格培訓辦公室接到回執表和匯款單復印件后將向申報人員寄發《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申報表》、《企業文化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等資料和教材。 4、申報人員務必于每期培訓班報到日前十天將加蓋公章的《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申報表》寄至中國企業文化研究會職業資格培訓辦公室,該辦公室將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審定。 十二、聯系方式 中華全國總工會宣教部: 電 話:010-68592081、68592078 傳 真: 010-68592651 聯 系 人:崔志民、王明燕 中國企業文化研究會職業資格培訓辦公室: 電 話:010-64724577、64728059、64724755、51264146 傳 真: 010-64745069 聯 系 人:石建蕓、沈青、耿艷梅、王博豐 E-Mail: sjy@cio.cn,qhy@cio.cn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