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宣傳困難職工幫扶中心,使社會與公眾更多地了解和參與幫扶中心的建設與發展,深入推進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工作,叫響“職工有困難找工會”、“農民工有困難找工會”口號。中華全國總工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標識圖案。現將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情況簡介 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是工會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為困難職工(含農民工)提供一站式救助、維權和服務的社會公益性機構,是政府主導的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職能是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切實履行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通過向困難職工提供信訪接待、生活救助、就業扶助、法律援助等一站式幫扶服務,建立完善工會幫扶工作的長效機制,發揮工會幫扶工作在社會救助體系中拾遺補缺、救急濟難、排解矛盾的作用,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前,全國工會已建立困難職工幫扶中心2602個,其中省級12個,地市級353個(占全部地級城市的98.5%),縣級2237個(占全部縣級城鎮的78%)。5年來,全國各級幫扶中心累計籌集幫扶資金28億元,幫扶困難職工1560萬人次,在促進解決困難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協調勞動關系矛盾,密切黨和職工群眾之間的血肉聯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黨聯系職工群眾的重要窗口,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各界的高度肯定以及廣大職工群眾的歡迎。 二、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標識設計要求 1.標識圖案要簡潔明快、創意新穎、表達準確、通俗易懂,具有鮮明時代特色、豐富的藝術表現力、強烈的視覺感染力和直觀的整體美感,容易辨識和記憶。 2.標識要體現出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為困難職工開展救助、維權、服務的性質和特點。 3.標識要符合職工群眾、工會會員的審美要求,得到廣大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的認同。 4.應征作品必須為未公開發表的原創作品,不得抄襲和違反知識產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三、投稿要求及征稿時間 1.投稿人需提供設計圖案的A4高分辨率(300dpi)彩色和黑白作品打印稿各7張和光盤1張,同時需通過電子郵件提供JPG格式的電子文件。電子郵件要以“幫扶中心標識征集作者姓名”命名。 2.設計圖稿、光盤和電子郵件均需配有創作理念和作品含義的文字說明,字數在500字以內。 3.投稿人需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入圍后調用。 4.投稿人須在提交設計方案時詳細注明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身份證號碼等。 5.投稿人請用掛號郵寄并在投稿信封正面注明“標識征集稿件”字樣。請自留樣稿,概不退稿。 征稿時間為公告登出之日至2007年9月30日。 四、評審方式 1.專家初選。由專業美編、工會干部和幫扶中心主任代表等人員組成專家評審組(7人組成)對所有投交的標識方案進行初審,選出10個備選設計方案,參加二選評審。 2.二選評審。由專家評審組根據設計要求對10個入圍的備選設計方案分別進行打分,標識征集主辦方匯總每位專家給出的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為一個備選方案的最終得分。再對每個備選設計方案的最終得分進行排序,取前3名。 3.標識產生。根據專家評選結果由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從前3個作品中確定最終標識圖案,并于產生當日通過中華全國總工會網站(http://www.acftu.org/)正式對外公布。 五、獎勵形式 中選標識(1名):頒發獲獎證書并獎勵10000元(含稅)。 優秀獎(2名):頒發獲獎證書并獎勵1000元。 鼓勵獎(7名):頒發獲獎證書并獎勵500元。 六、有關事宜 1.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標識圖案一經采用,其著作權和使用權歸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總工會有權決定圖案修改、使用場合和使用方式。除獎金外,不另外付給設計者任何費用。作者不具有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與該作品有關的權利。同時,向中華全國總工會提供制作圖紙等有關資料。 2.投稿人應保證所投設計稿件為原創作品,如因此引起任何相關法律糾紛,其法律責任由作者本人承擔。 3.凡投稿人均被視為已認可和接受以上約定。 七、投稿及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10號 名稱: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生活處 郵編:100865 郵箱:bzbshc@acftu.org.cn 電話:010-68591818,68591820,68591816 聯系人:欒樾吳薇李剛 本次標識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200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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