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委、市政府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校企合作,促進職業教育與企業用工對接的若干意見》,提出重點發展汽車應用與維修、機械加工、焊接、數控技術應用、模具制造、機電一體化、電子信息等工科專業,增設紡織、冶金、塑膠制品、醫藥化工、食品加工、港口生產管理等專業,逐步形成一、二、三產業專業比例合理、靈活動態的職業教育專業體系。 職校采用彈性學習制 《意見》提出,職校要建立與企業用工需求相適應的彈性學習制度,積極開展工學交替、半工半讀的辦學模式和“學分制”學籍管理改革,在保質保量完成學歷教育課程的前提下,根據合作企業生產經營需要采取靈活做法安排學生頂崗實習。 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采取設立企業獎助學基金、開辦企業冠名班、設立分校或辦學點等多種形式,通過開展訂單培養、定向就業、掛鉤辦班來獲得新員工。掛鉤辦班學生第一年可在校學習普通基礎課,第二年由學校和掛鉤企業按崗位專業要求進行技術培訓,第三年在企業上崗實習,并由企業發放生活補助,畢業后直接上崗。 頂崗實習生可獲合理報酬 《意見》提出,我市將積極整合企業和社會資源,集中建設一個涵蓋信息技術、電子電工、機械專業、汽車維修、醫藥化工、環境保護、建筑、商貿財經與其他服務業,集培訓與考核鑒定功能為一體的福州市職業教育公共實訓基地。 鼓勵校企雙方根據職業院校專業特點和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在企業掛牌建立穩定的實習基地。企業要提供相應的實習場所、實習設施設備、實習崗位,安排企業技術人員作為實習指導教師,保證學生在企業頂崗實習,并優先從實習學生中錄用新員工。企業與學校要共同組成實習管理中心,做好學生實習中的勞動保護、安全等工作,為實習學生提供意外傷害保險等安全保障;企業在學生頂崗實習前必須組織崗前培訓,并向頂崗實習學生支付合理報酬。 職校學生持證方可畢業 《意見》提出,所有職業院校學生必須取得一門以上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方可畢業,鼓勵職業院校畢業生取得多門職業技能鑒定證書。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和有條件的高等職業院校都要建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取得職業院校學歷證書的畢業生,參加與所學專業相關的中級職業技能鑒定時可免除理論考核,經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證書。取得職業院校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鑒定證書的學生,在考取相應專業職業資格證書時,原則上可免于培訓,行業主管部門只收取考試費用和發證工本費用。 企業可免費發布用工需求 《意見》提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將負責開設“福州市人力資源市場網”的“企業缺工和校企用工需求對接直報”專區,免費向全市企業開放。凡有用工需求的企業均可隨時點擊登錄并上傳缺工招聘信息,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向社會、各職業院校和廣大求職者及時發布并做好對接服務工作。 同時,將全市企業用工需求調查頻率從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依托市、縣(市)區兩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勞動力市場,定期深入各大工業園區,走訪重點骨干企業,建立健全重點企業用工需求專人定向聯絡機制,及時收集、核實、更新企業用工需求信息,著力幫扶重點缺工企業緩解用工壓力。 設立校企合作發展專項資金 《意見》提出,市和縣(市)區政府要保證城市教育附加費總金額的30%用于發展職業教育,并不斷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 設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資助職業院校和企業聯合設立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合作建設生產車間等校企合作項目;職業院校教學設備專項經費支出;對我市緊缺的工科類專業以及艱苦專業設立定向獎助學金;資助職業院校為學生在實習期間統一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引進我市短缺的骨干專業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