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決定,追授重慶市巫山縣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局偵查一科原科長羅東寧“全國模范檢察官”榮譽稱號,并號召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向羅東寧學習。 羅東寧1995年5月調入巫山縣檢察院,歷任助理檢察員、檢察員、職務犯罪偵查局偵查一科科長。2009年5月8日,他因帶病連續加班,昏倒在工作崗位上,經搶救無效去世,年僅35歲。羅東寧自2004年從事職務犯罪偵查工作以來,共主辦和參與查辦職務犯罪案件59件76人,其中42件為大案要案,未出現一起錯案。從檢14年,羅東寧始終牢記黨的宗旨,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 高檢院號召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向羅東寧學習,學習他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堅定信念;學習他心系群眾、執法為民的職業操守;學習他勇于擔當、敬業奉獻的優良作風;學習他清正廉潔、無私無畏的優秀品質;學習他忠誠檢察事業,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的崇高精神。各級檢察機關要把羅東寧先進事跡作為加強檢察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的生動教材,組織開展向羅東寧學習的活動。要把學習活動與當前開展的各項主題教育活動有機結合起來,與扎實推進執法辦案等各項業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 ”的大局,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確保全年檢察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迎接新中國成立60周年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