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共宜昌市委發出《關于石顯銀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通知說, 市委決定: 石顯銀同志任市委副秘書長(正縣級),免去其中共枝江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又訊7月3日市人民政府發出《關于李全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通知說, 市政府決定: 任命李全新同志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任命甘良新同志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任命傅鴻建同志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免去盧元治同志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免去王詩明同志宜昌市監察局副局長職務; 任命陳穎宜同志兼宜昌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免去余世銀同志宜昌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務; 任命代紅新同志為宜昌市人事局副局長; 任命周良剛同志為宜昌市糧食局副局長; 免去江永同志宜昌市糧食局副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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