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賦予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監督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等職能和權利,那么工會組織該如何用好這些職能權利呢?今天上午,中華全國總工會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將通過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勞動合同法》,為這部與廣大勞動者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法律的實施做好準備。 6月29日,《勞動合同法》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四審時高票通過。由于勞動合同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這部共分8章96條的法律,每一條都值得勞動者關注。 全總紀檢組組長、書記處書記張鳴起在會上表示,《勞動合同法》承襲了《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宗旨,它的頒布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普通勞動者的關懷。他認為,《勞動合同法》的時代特征和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其突出了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著力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問題、重視對勞務派遣的規制、對保障勞動者及時足額取得勞動報酬作出強制規定和對集體合同作了專門規范等方面,這些措施最終有利于實現勞動關系雙方的平衡,從而對促進勞動關系的穩定和諧具有積極意義。 據張鳴起介紹,為幫助各級工會組織和廣大職工用好《勞動合同法》賦予的權利,全總及各級工會將借助媒體的力量展開大范圍《勞動合同法》宣傳,并通過知識競賽、法律培訓等活動,努力讓廣大職工群眾和基層工會干部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同時以深入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為主線,帶動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作和維權機制建設創新發展,促進勞動合同簽訂率、集體合同職工覆蓋率的進一步提高。據悉,自《勞動合同法》立法工作2004年重新啟動以來,全總高度重視,并專門成立了“參與勞動合同立法協調領導小組”。兩年多來,全總參與有關勞動合同法起草、研討、論證、修改等各類會議30余次。特別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勞動合同法(草案)向全社會征求意見時,在全總的專門部署下,各地工會組織深入企業、車間、工地向廣大職工、農民工宣講草案規定,全總代表職工反映了上百條意見建議,其中絕大多數得到了立法機關的認可和采納,并在法律條文中給予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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