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東風廣場南側,矗立著一座高高的圓柱體大樓,這就是1985年復宮時修建的昆明市工人文化宮。 按照市委的要求,這幢大樓將于2007年10月開工裝修,“總投資金近3000萬元,從里到外,全部修飾一新,”文化宮主任高磊興奮地說,“這座大樓已經整整22年了,已經破舊,裝修工程將使文化宮獲得新生。” 其實,高磊口中的這個“新生”不僅指文化宮硬件設施和條件的改善,還包括文化宮2003年以來的一場體制性改革,正是這場徹底改革,使昆明市工人文化宮躋身全國工會先進文化宮之列。 2003年以前的文化宮,在與人有關的各種制度上,如薪酬、用人、獎懲、管理等均比較落后:人浮于事,上班時間“開小差”的情況比較普遍;許多正式工不干活卻收入高,合同工干活多卻收入低。高磊說:“混日子的很舒服,干工作的很辛苦,這就是當時的客觀現狀。” 在昆明市總的支持下,高磊決定從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入手進行改革。根據工作需要,文化宮設置了三級管理崗位和經營崗位,一二級管理崗位分AB類,三級管理崗位和經營崗位則分ABC三類,所有人員按照“自己愿意干”、“群眾擁護干”、“組織批準干”的原則進行公開平等的競聘,按高磊的話說就是“全員競爭上崗”。 “這個制度只承認職工的業績和能力,徹底打破了身份限制,‘官位子’和‘好位子’不再是正式工的專利,我就是個受益者。”因業績能力突出被聘任為文體部副部長的合同工劉曉春說。 在工資分配制度上,文化宮把所有職工的檔案工資封存起來,只作為以后退休領取社保金的依據,新工資由出勤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效益工資、輔助工資和職務工資5部分組成。其中出勤工資按云南省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設置,崗位效益工資是浮動工資,與文化宮整體經濟效益掛鉤,上不封頂,下不保底。具體按責任大小、工作難度、技術要求、勞動強度、工作條件、勞動紀律6個要素來確定。 如此一來,干與不干、多干與少干、干好與干壞,落實到個人經濟利益上就完全不一樣了。李勇剛也是合同工,現任物業管理部電工組組長,月工資由改革前的1200元,增加到現在的1600元,劉曉春則由1200元增加到2100元。 “現在這個制度好啊,”李勇剛說,“你是為自己干,如果不好好干等于把自己給炒了,我們都是40來歲的人了,很珍惜這個工作機會。” 改革后,經有效安置,職工由172人減為86人,但高磊說還可以再減二三十人,“至多50人,足夠了。” 文化宮屬于工會系統,文化宮的改革要盡可能平穩過渡。不能導致職工失業,如果工會自己的所屬單位還有下崗失業工人,就不好去做別人的工作了。因此,昆明市工人文化宮的改革始終以職工利益為出發點,以工會文化事業獲得發展為落腳點,“我們的改革方案都是經職代會審議通過才執行的。”高磊表示。 改革激發了職工的創造力和凝聚力。2005年,云南省總組織赴三峽慰問3000多名滇籍職工,高磊請纓由文化宮擔綱,當時有領導問高磊“演砸了咋辦?”高磊說:“演砸了,我就沒臉見江東父老,也沒臉再繼續干了。”其實,高磊的底氣就在于他相信改革后的職工隊伍“特別能戰斗”。果然,文化宮的“演出”圓滿成功。改革催生了文化宮職工的主人翁意識。李勇剛表示:“現在,如果我發現水龍頭漏水了就會去關閘修理,因為我覺得不是水滴走了,而是文化宮的效益淌走了。而以前,我絕不會管,因為這是水暖工的事兒,與我電工無關。” 改革同時節約了文化宮的開支。文體部改革前有19人,每年花費二三十萬元,現在只有6人,每年可省下20多萬元;水電費開支以前是每年幾十萬元,2006年僅為6.28萬元,與2005年相比,節約了25.1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