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我參加了國際勞工組織舉辦的《2007年反歧視全球報告》發布會,感覺氣氛有點異樣。 國際勞工組織北京局局長康妮女士說:“中國的就業歧視問題,主要存在于3個群體——婦女、殘疾人和農民工。過去20年,中國由農民工帶來的國民生產總值增長占16%,農民工占城鎮勞動力的40%,但至今還有9000萬農民工得不到城鎮戶口,也無法找到更好的工作,享有更好的醫療保健和教育! 到會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官員說:“中國全國人大已批準了若干個有關保護勞工權益的國際公約,勞動法也明確要求雇主為員工購買法定的各種保險,各級政府部門都出臺政策規章,對用工中的歧視問題予以打擊。” 兩個人的發言說得都很對,都是真實情況,但我聽了,總覺得不那么合拍。我琢磨了一下,原來,一個談的是宏觀,一個談的是微觀;一個講的是政策層面,一個講的是實際執行。這兩個層面糅在一起,就有點風馬牛不相及的感覺。 因為我親身做過一次采訪,親眼所見了現代“包身工”們的慘烈境遇。 那是廣東某地的一家玩具廠,這里的工作環境極其惡劣:車間密閉不透氣,沒有風扇,大熱天女工們只能穿著背心短褲上班,喪失了女性最基本的隱私;所有能利用的空間都堆滿了原材料(均為易燃品),就連消防通道都被堵住了,很難設想,一旦發生火災,女工們如何逃離;上廁所需要申請,超過5分鐘就要扣工資…… 我采訪的一位女工來自湖南,她沒什么文化,在這里每日工作12小時,可獲得800元的月薪,但沒有任何工傷或養老保險。 她告訴我:“是我的老鄉把這個工作介紹給我的,這個工作蠻不錯咧!一個月800塊,比我們在鄉下種田強多了!” 我問她:“這里的工作條件這么差,你為什么不和工友們反映反映呢?你們可以找工會幫你們說話!” 這位女工莫名其妙地看著我,她反問我道:“如果我不干,有成千上萬的人想來呢,我們還敢提什么條件?以前也有工人鬧過事兒,工會來人了,勞動稽查大隊也來了,但那些人和老板是一伙兒的,他們和老板吃完飯、喝完酒,拍拍屁股就走了!” 我這時突然意識到了關鍵所在,對于女工們來說,她們面臨的,根本不是是否反歧視的問題,而是能否生存下去的問題。當生存都無法保障的時候,人的尊嚴、隱私、名譽、信念,再沒有存在的意義。我們不能奢求女工們放下手中的紡錘,去和老板談判。 而作為維護工人權益的基層工會和勞動部門,他們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執行法律?中央政府制定了好的法律和政策,到了基層,卻變成“工會和勞動局拍拍屁股就走了”。我們難以期冀,要依靠他們,來維護弱勢工人的權益。 所以,我的觀點是,我們現在不缺好的法律法規,也無需批準更多的國際勞工公約,當務之急,是執行現有的勞動法規,切實把中央政策轉化為基層政府的動力;對于職能部門的不作為,則應予以公開譴責和嚴厲懲罰。 如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初衷,與國際勞工組織的期望,才有可能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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