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我的很多學生抱怨,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初次就業門檻提高,他們工作更不好找了。”在昨日的“羊城論壇”上,廣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興桂表示,新法是部“騎驢找馬”的法,可是大學生們覺得,他們現在連“驢”都沒,何談找“馬”。
一開始發言,劉興桂就半開玩笑地說,他是被學生們趕著來參加這個論壇的,主要是希望能幫他們說上幾句話。“我現在壓力也很大,校長說學生分配不好,明年就要減少招生或停招,這可關系到我的‘飯碗’。”劉興桂稱,法律專業的學生一般都是往公檢法機關去,或者考司法考試做律師等,以前都很好找工作,但現在很多用人單位都說,實習可以,試用就不行,因為試用期滿就要簽勞動合同了。有些學生就碰到這種情況,試用半年馬上就不要他了。學生們覺得,新法實施讓初次就業的門檻提高,給他們找工作帶來負作用。
劉興桂表示,他講課時分析《勞動合同法》的三個核心點就是規范、效率和保障,可是學生們說,這是部騎驢找馬的法,現在我們“驢”都沒有,上哪找“馬”去?規范、效率在其次,我們最需要的是保障。
PK
新法讓企業不敢儲備人才
廣州市人大代表田子軍表示,因為用工成本高,一般企業都不敢儲備人才。他擔心,這種情況持續下去,會影響到經濟的發展。
“在金融危機的情況下,企業不景氣,資金、資源有限,這個時候招個大學生進來,什么都不熟,又要花錢培養,試用期完了馬上就要簽約。按新法要求,不簽是不行的!”廣州市人大代表、廣州奇美經貿公司總經理趙剛表示,讓沒經驗的大學生去創業不現實,他正在寫一個議案,建議政府出臺相關措施支持企業招聘大學生,比如減免稅收,提供社保補貼等。
企業不會試用完立馬趕人
是不是真的因為《勞動合同法》實施,企業不愿意給大學生實習機會或者試用期滿就立馬趕人呢?現場也有企業代表持不同觀點。裕豐企業集團人力資源部經理黃克水說,企業既然花錢、花時間把實習大學生培養成熟手,肯定不會趕他們走的。同時他指出,現在大學生穩定性不夠,總喜歡跟別人比,容易跳槽,心態不夠成熟。
廣州市總工會主席:新法確需打“補丁”
廣州乃至珠三角勞資糾紛“井噴”也引發與會人士關注。據廣州市律協勞動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鄭賢春透露,3月份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案子,檔期排到今年12月份才能開始審理。
劉興桂認為,勞動合同法實施,受沖擊最大的是中小企業,至少增加兩方面成本。首先是經濟成本,企業提出解除合同要賠錢。另外就是時間和精力成本,一個小餐飲店,5個員工和老板打官司,場場都要去,還要請律師,小老板扛不住。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陳偉光也贊成給法律打幾個“補丁”,填補一些現行法律的真空或者沒有明確的地方。“在不違反勞動法等上位法的基本原則前提下,地方制定一些補充性的法規,來應對現行的經濟危機沖擊及勞資矛盾。”
相關新聞
省勞動仲裁辦:就業再困難零工資也不合法
本報訊大學生就業緊張,有些企業便趁機打出“零工資”招聘廣告。昨日,省勞動仲裁辦明確表示:“零工資”招聘大學生不合法,一旦發生爭議畢業生還可以向企業追償,招用工要依法依規操作。
據報道,工作太難找,不少畢業生表示愿意“免費打工,以獲得經驗”。近日在廣州舉行的一場招聘會上,深圳某研究院聲稱“零工資”:招150名學士和碩士作為“儲備干部”,待遇是提供本科生1500元/月、碩士2500元/月的生活補貼,但沒有工資。工作一年期滿后考核優秀者可申請在職攻讀該院研究生,兩年期滿考核優秀者可申請該院正式員工崗位或推薦至孵化和合作企業。
對此,省勞動仲裁辦相關負責人稱,不管是名義上還是事實上的“零工資”招聘大學生,都不規范。大學畢業生離開學校進入用人單位后,就是勞動者的身份,不管是否簽合同。因目前大學生就業困難,畢業生可能暫時對“零工資”沒意見,但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畢業生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一年內,仍可以追償。如果勞動關系延續,仲裁時效不受一年限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從第二個月起還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因此,“零工資”存在很大的勞動爭議風險。
記者朱豐俊通訊員穗仁宣
|
|
[打印此文][關閉窗口][返回頂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