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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11月初,向來低調的深圳華為公司成為眾人關注焦點。華為提出要求,工作滿8年的員工需提交辭職申請再競爭上崗,然后與公司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11月8日,番禺勝捷消防企業集團讓200多名員工“先填寫離職協議,再重新填寫入職申請表”。
11月14日,惠州大亞灣匯利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要求所有員工重簽勞動合同,根據協議,員工以前的工齡將會被“歸零”。
曝光的違規事件,或許只是冰山一角。
企業為何接連違規?明年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真的是洪水猛獸?
記者昨天獲悉,國家勞動部已向包括廣州在內的各級勞動部門下發通知,指近來“置換”、“買斷”等惡意規避法律規定義務的行為,“直接影響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一旦發現惡意規避法律實施裁員的,勞動部要求各級勞動部門堅決依法糾正處理,影響重大的問題還要向國家勞動部報告。
[事件]
重簽合同,員工變成勞務工
阿英因為沒有答應轉簽,公司主管給她難堪:不讓她周末加班。這對于每月基本工資只有925元的阿英來說,絕對是上了一道緊箍咒。
11月2日,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環球帽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帽制品”)員工阿菊經過報攤,被“華為補償10億元鼓勵員工辭職”的一則新聞吸引住了。7月底來,她所在的公司也在鼓勵員工辭職。
在人事部和主管的催逼下,阿菊沒有堅持住,終于同意辭職并與公司轉簽了一份為期三年的勞務合同。
合同中,阿菊由一名擁有8年工齡的普通員工,一夜之間轉變成為另一家人力資源公司派遣到環帽制品公司的一名新勞務工。
華為員工辭職得到了一定的補償,但阿菊沒有那么“幸運”。她沒有得到任何補償,只能從公司拿到50元/月的勞務補助。
“別人有補償,我們卻什么都沒有”,非常后悔的阿菊把報紙帶進了公司,其他員工輪流傳閱;有的員工甚至跑出公司,奔向報攤,自己又買一份報紙。
在環帽制品,類似阿菊一樣被公司轉簽勞務合同的員工有305人;另外還有將近100名員工仍在堅持,拒絕轉簽。
“看了報道,許多同事是第一次知道明年1月1日會有《勞動合同法》頒布”。還沒有答應轉簽勞務合同的公司老員工阿英說,看了“華為事件”報道后,她才知道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新規定,她才明白公司為什么那么急著逼大家要在12月31日前全部轉簽勞務合同的用心。
阿英因為沒有答應轉簽,公司主管給她難堪:不讓她周末加班。這對于每月基本工資只有925元的阿英來說,絕對是上了一道緊箍咒。
在環帽制品,絕大部分普通員工都是搶著要加班。“出來打工就是想多賺點錢,工資這么低,不加班不行”。
阿英在公司已經做了10多年,1997年入職時底薪是625元,這么多年過去了,至今底薪才增加了300元。
[新法]
有點偏心,勞資權利義務不對等?
林大衛說,保護勞動者的出發點固然是不錯,但是全面偏向勞動者又會使勞資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有所失衡。
11月21日,早上9時,林大衛(化名)準時回到熟悉的辦公室。
“我感覺就像被賣了豬仔?又是勞動合同法!”案上報紙的黑字標題很顯眼,報道講述的正是阿菊等人的故事。
“最近頻頻有企業在新法實施前采取行動”,林大衛說,他試圖從這些企業獲得借鑒經驗。但看了環帽制品公司把合同工人轉為勞務工人的做法,他覺得這招比此前華為、番禺勝捷等“買斷工齡”似乎更“高明”。
《勞動合同法》自6月底公布后,各方就開始猜測已滿或將滿10年工齡的老員工很可能遭殃,直至發生“華為辭職門”―――盡管華為是否規避《勞動合同法》仍存爭議,類似事件開始在全國各地頻繁上演。勞動部門和起草者一直對其它可能出現的“鉆空子”形式諱莫如深,環帽制品這種改變用工主體的做法,也算開了先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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