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新聞:長沙城管公示罰沒物資去向一目了然屬全國首創 長沙市芙蓉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對執法罰沒物的處理去向進行公示,全國首創(5月5日《人民日報》)。 如果這里的;全國首創;屬實,那么這條表揚稿也就成了對其他各地城管的批評稿。《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行一年多了,但在城管罰沒物去向公示上,居然直到現在才有了這起;首創;。 相比起那些仍然拒絕公示罰沒物去向的城管來說,長沙市芙蓉區城管至少在公示的姿態上是值得肯定的。為配合長沙市芙蓉區城管在;全國首創;的罰沒物去向公示實踐,筆者特根據《人民日報》所公開的信息,提出一些疑問,供制度的;首創;及其他關注此公示制度的朋友們參考。 據新聞里的說法,芙蓉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明確要求聯系固定的福利機構和特困戶作為罰沒物資捐助對象。僅今年上半年,他們就為福利機構和特困戶送去水果蔬菜110次,共計2460公斤。城管要向福利機構或特困戶送溫暖,沒人反對。但用沒收來的水果蔬菜去送溫暖,那就得問問,對這些水果蔬菜的罰沒是否合法。 法律上,罰沒無非是兩種情況。一是刑罰中的沒收財產,二是行政處罰里的沒收違法所得或沒收非法財物。城管當然沒有執行刑罰的權力,所以前者不存在。再看后者,假設城管的執罰確系得到了法律法規的授權,那么,這種執罰也仍然要以《行政處罰法》為依據。也就是說,能夠成為罰沒對象的,只能是行政處罰法所明文規定的;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而新聞里披露的罰沒物居然是水果蔬菜,我很想問問,小攤小販的水果蔬菜是如何成為;違法所得;或;非法財物;的,是偷來的?騙來的?還是搶來的? 如果小攤販因為違反了城市關于擺攤設點的規定,賣的東西就可以被沒收,那么司機開車闖了紅燈,交警就可以直接把車子作為;違法所得;或;非法財物;給罰沒了。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全國首創的罰沒物公示確實有其積極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