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政策法規司司長程子林6日表示,新近公布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將使未來統計質量明顯提高,其中對于授意、參與CPI等統計數據造假的領導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程子林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當物價上漲比較快的時候,個別地方有可能通過某種方式對價格調查施加一定的壓力。如授意強令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在價格指數上弄虛作假,或者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參與編造虛假的價格數據,或者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明知這個價格指數有虛假而不去履行核實的職責,這些違法違紀行為都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他表示,處分規定建立了監察機關、任免機關、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三方的統計違法違紀案件的移送制度,這將有效震懾統計造假行為。未來統計工作的環境一定更加寬松,統計數據質量一定會有明顯提高。(韓曉東) - ﹣國家統計局:平均工資與實際有差異不算造假(2009-05-07)
- ﹣人民日報:統計造假是腐敗行為和嚴重的政治問題(2009-04-30)
- ﹣監察部:部分干部為追求政績指使統計人員造假(2009-04-29)
- ﹣我國統計新規自5月1日起施行領導造假重者開除(2009-04-29)
- ﹣中國出臺統計新規:領導人員造假嚴重者將開除(2009-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