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技術與工程專業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專業名稱:勘查技術與工程
專業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遵紀守法,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嚴謹的科學作風,具備地質學、應用地球物理學、巖土鉆掘工程學等方面的基本知識,能在資源勘查、工程勘查、管理等單位從事各類資源勘查與評價、管理及工程勘查、設計、施工與監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專門人才。
專業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應能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學科專業必需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在學習掌握數學、物理、化學、外語、計算機知識的基礎上,主要學習掌握基礎地質學、應用巖土鉆掘、地球物理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工程師的基本訓練,掌握本專業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關知識,具有資源勘查及工程勘查的設計、施工、管理的基本能力和勘查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開發的初步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巖土力學、地質學、水文地質學、工程地質學、應用地球物理學、鉆掘工程學、基礎工程施工等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掌握重力、磁法、電法、地震、測井等地球物理勘探技術,掌握鉆探、掘進常用技術方法;
3.具有常用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勘探方法施工及數據解釋的基本能力,具有從事工程勘查設計與施工、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對資源勘查與工程勘查新技術研究和開發的初步能力;
4.熟悉國家有關礦產資源、工程勘查、建筑工程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國內外資源勘查與工程勘查新技術及其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學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實際工作能力。
主干學科: 勘查技術與工程
主要課程:地質學基礎、勘查技術方法、巖土鉆掘工程學、基礎工程施工技術、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學等。
主要專業實驗:常見礦巖鑒定、巖土測試試驗、電法、地震數據采集及處理、鉆探設備及工藝、抽水試驗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金工實習、地質教學實習、勘查工程教學實習、計算機程序課程設計、機械設計課程設計、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等。
培養層次:高起專 專升本
學習年限:2-4年
授予學位:工學學士(專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