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大理石、花崗石及水磨石等裝飾石材生產的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裝飾石材生產工 操作鋸、磨、拋光等專用設備,將天然大理石、花崗石及人造石料加工成裝飾石材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開采大理石、花崗巖等石料;(2)生產水磨石等人造石料;(3)操作鋸石機將石料鋸成薄板;(4)操作磨機進行石材的粗磨、細磨、精磨、拋光;(5)操作切割機進行石材的切割、修補;(6)維護設備,處理故障;(7)填寫生產記錄,計算工藝參數。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石材加工工(25-092) 石材制造工(25-093) 石材裝修工(25-094) 雕刻工(25-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