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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餐飲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該《意見》明確規定,從6月1日起,取消向餐飲單位收取企業旅游促銷費,禁止向經營者巧立名目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避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堅決制止以收費為目的的亂評比、亂授牌行為。
近年來,由于各種稅費偏高等原因,使云南省的飯店和餐飲企業承擔了許多重負,不少企業生存環境惡劣,經營管理舉步維艱(見據記者2009年2月13日報道《稅費偏高困擾云南飯店業發展》)。“今年1月1日起執行了燃料費改稅,但90%以上的餐飲企業都在使用柴油灶,每用1升油就燒了0.8元的燃料稅。我自己的4家企業一年要用600噸柴油,一年就要交53萬元燃料稅,這對餐飲企業很不公平。”昆明市餐飲與美食行業協會會長、新世界餐飲策劃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憲榮說。
張憲榮告訴記者,雖然環保、商務、工商、財政、稅務等部門都從上到下出臺過促進餐飲業發展的相關政策,但由于信息很不對稱,行政部門很難了解企業的真實疾苦,企業又得不到也難以解讀相關文件,所以這些政策都一直沉睡著沒有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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