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消防報警信號處理程序 1、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員收到消防報警信號或電話報警時: (1)用對講機通知巡樓保安員或管理員即時到現場核實; (2)即時向當值主管報告,講清報警地點; (3)將監控鏡頭定在報警樓層監視,并將情況及時向當值主管報告。 2.巡樓保安員或管理員接到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員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趕到報警地點核實,并且遵循以下規則: (1)報警地點在公共地方,直接進入報警地點檢查。 (2)報警地點在寫字樓單元內,先按門鈴,向用戶簡要說明理由后,進入報警地點檢查。 (3)報警地點在商場內,與商場管理人員一起進入報警地點檢查。 (4)報警地點在停車場內,與停車場管理人員一起進入報警地點檢查。 (5)報警地點在商場獨立商鋪內且已上鎖,即時報告當值主管和商場當值負責人,留守現場觀察,等待當值主管和商場當值負責人到場后決定是否破鎖進入檢查。 (6)報警地點在寫字樓單元且上鎖,即時報告當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觀察,等待當值主管到場后決定是否破鎖進入檢查。 3、當值主管接到消防監控中心值班報告后,即時帶領機動人員最快速度趕到報警地點現場檢查。 (1)經到報警地點現場檢查,確認屬誤報,即時通知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人員復位,若進入寫字樓單元內、商鋪內、停車場內檢查,需向用戶解釋清楚,致歉后方可離開。 (2)報警地點在寫字樓單元內或商場獨立鋪位且已上鎖時,若觀察到有明火或煙,必須破鎖進入現場檢查,排除險情后加鎖,并通知用戶。 (3)經現場檢查認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處理程序處理。 4、消防監控中心當值班人員收到當值主管指令后信號復位,并做好記錄。 (六)初期火警處理程序 1、發現初期火警,在場人員應該: (1)即時報告大廈消防監控中心,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具體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等; (2)立即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械撲救,盡量控制火勢發展; (3)可能情況下,關閉門窗以減緩火勢蔓延速度。 2、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員收到現場報告后: (1)即時報告當值主管; (2)聯絡保安部主管,報告情況; (3)密切監視報警地點情況。 3、當值主管收到火警報告后: (1)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滅火器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2)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3)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范圍內的人員使用安全通道疏散。 4、滅火后,當值主管安排人員留守火警現場,等待公司調查。 5、若撲救無效,當值主管即時決定: (1)將滅火人員撤離至安全距離內; (2)立即向上級報告; (3)進入火災緊急處理程序。 (七)火災緊急處理方案 初期火警撲救無效,火勢無法控制并進一步蔓延時,在場主管應該即時向大廈當值最高主管報告。 1、大廈當值最高主管接到報告后: (1)及時召集大廈內義務消防隊員,命令義務消防隊各組負責人帶領本組人員各就各位; (2)向消防中心發出指令,用緊急廣播系統通知用戶緊急疏散; (3)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決定是否向消防局報警求救。 2、大廈消防監控中心人員收到大廈當值最高主管指令后: (1)啟用消防緊急廣播,通知用戶緊急疏散; (2)向市消防局報警,講清楚大廈地點、起火樓層、火勢等; (3)將監控鏡頭定在起火樓層密切監視; (4)檢查電梯有無困人,若出現電梯困人,即時向當值主管報告,并利用電梯對講機安定被困者情緒。 3、迅速行動組接到指揮部指令后: (1)以最快速度到達現場,組織滅火; (2)關閉防火分區的防火門或卷閘; (3)安排人員攜帶滅火工具檢查相鄰房間和上下樓層通道是否有火勢蔓延; (4)針對燃燒性質不同采取相應的滅火方法。 3、救護疏散組接到指揮部指令后: (1)指揮用戶疏散,疏散順序先從著火層以上各層開始,安撫暫不需疏散樓層的用戶; (2)引導著火房間或樓層人員安全疏散,隨后查漏; (3)引導用戶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無法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時,引導用戶疏散到天臺上風處等待營救,并組織水槍掩護; (4)醫療救護小組攜帶急救藥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點。 4、保安組接到指揮部工作指令后: (1)清除路障,指揮無關車輛離開現場,維持大廈外圍秩序; (2)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大廈,指揮疏散人員離開大廈; (3)等待引導消防局消防員到火災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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