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材料及主要機具: 1.1.1磚:磚的品種,強度等級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規格一致。有出廠證明、試驗單。 1.1.1水泥:一般采用214號礦渣硅酸鹽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 1.1.2砂:中砂,應過4mm孔徑的篩。配制M4以下的砂漿,砂的含泥量不超過10%;M4及其以上的砂漿,砂的含泥量不超過4%,并不得含有草根等雜物。 1.1.3摻合料;石灰膏,粉煤灰和磨細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粉熟化時間不得少于6d。 1.1.4其它材料:拉結筋、預埋件、防水粉等。 1.1.5主要機具:應備有砂漿攪拌機、大鏟、刨錛、托統板、線墜、鋼卷尺、灰槽、小水桶、磚夾子、小線、篩子、掃帚、八字靠尺板、鋼筋卡子、鐵抹子等。 1.1作業條件: 1.1.1基槽:混凝土或灰土地基均已完成,并辦完隱檢手續。 1.1.1已放好基礎軸線及邊線;立好皮數桿(一般間距14~10m,轉角處均應設立),并辦完預檢手續。 1.1.2根據皮數桿最下面一層磚的底標高,拉線檢查基礎墊層表面標高,如第一層磚的水平灰縫大于10mm時,應先用細石混凝土找平,嚴禁在砌筑砂漿中摻細石代替或用砂漿墊平,更不允許砍磚合子找平。 1.1.3常溫施工時,粘土磚必須在砌筑的前一天澆水濕潤,一般以水浸入磚四邊1.4cm左右為宜。 1.1.4砂漿配合比已經試驗室確定,現場準備好砂漿試模(5塊為一組)。 2.1工藝流程: 拌制砂漿→確定組砌方法→排磚撂底→砌筑→抹防潮層 2.1拌制砂漿: 2.1.1砂漿配合比應采用重量比,并由試驗室確定,水泥計量精度為±1%,砂,摻合料為±4%。 2.1.1宜用機械攪拌,投料順序為砂→水泥→摻合料→水,攪拌時間不少于1.4min。 2.1.2砂漿應隨拌隨用,一般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須在拌成后2h和3h內使用完,不允許使用過夜砂漿。 2.1.3基礎按一個樓層,每140m2砌體,各種砂漿,每臺攪拌機至少做一組試塊(一組六塊),如砂漿強度等級或配合比變更時,還應制作試塊。 2.2確定組砌方法: 2.2.1組砌方法應正確,一般采用滿丁滿條。 2.2.1里外咬槎,上下層錯縫,采用“三一”砌磚法(即一鏟灰,一塊磚,一擠揉),嚴禁用水沖砂漿灌縫的方法。 2.3排磚撂底: 2.3.1基礎大放腳的撂底尺寸及收退方法必須符合設計圖紙規定,如一層一退,里外均應砌丁磚;如二層一退,第一層為條磚,第二層砌丁磚。 2.3.1大放腳的轉角處,應按規定放七分頭,其數量為一磚半厚墻放三塊,二磚墻放四塊,以此類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