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以金、銀、銅、鐵、錫等各種金屬為原料,經過制胎、澆鑄、鍛打、鏨刻、搓絲、焊接、紡織、鑲嵌、點蘭、燒制、打磨、電鍍等各種工藝加工制成的造型美觀、花紋圖案精致的工藝美術品的制作活動。 包括: 景泰蘭工藝品:各種景泰蘭制品、琺瑯制品等; 銅、鐵、錫制工藝品及其仿古工藝品:仿古銅工藝品,鐵制仿古兵器、仿古爐鼎,錫燭臺等); 蒙鑲工藝品:蒙鑲香爐、蒙鑲動物等; 工藝標牌:指經點蘭、燒制成的徽章、紀念章標牌、裝潢標牌、仿古掛牌等; 工藝刀劍:蒙古刀、龍泉寶劍等民族工藝或傳統工藝刀劍; 金屬景觀鑄件、藝術鑄件; 金屬畫框、相框、鏡框等類似品。 不包括: 琺瑯首飾,列入4218(珠寶首飾及有關物品的制造); 貴金屬制紀念幣,列入3491(鑄幣及貴金屬制實驗室用品制造); 一次沖壓成型的普通機械標牌,列入3499(其他未列明的金屬制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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