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標準化協會2006年10月報道]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與美國空軍航天司令部共同發布了《商業火箭發射安全要求標準》。根據美國國家標準化協會所說,該規定協調了行業運行慣例并建立了一致的民用和軍用無人火箭發射準則。無人火箭發射通常用于發射科學衛星或通信衛星。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局長Marion C. Blakey說:“該軍民一致的政府方法將使一次性商用運載火箭更安全、更高效、成本更低。” 為加強公共安全,防范火箭在居民區上空爆炸,發射標準實施了正式的安全檢查與平衡系統,目的是在發射過程的早期確定潛在安全隱患問題。該最終的準則包括:對操作程序的要求、發射許可證制度、地面安全分析、飛行終端系統與飛行安全分析。 由美國國防部與國家航空與航天管理局共同發布的準則,旨在用于加強安全措施,將適用于政府與商業發射場地。條例已在2006年9月25日實施,原定是在2007年8月27日生效。 作為美國交通運輸部(DOT)下級單位,國家航空與航天管理局許可與管制美國商用火箭發射與再入活動,并負責促進私有領域商業太空發射。國家航空與航天管理局與美國空軍負責從空軍發射范圍管理許可發身材的安全性。國家航空與航天管理局商用空間運輸辦公室與美國空軍航天司令部從1997年開始合作,開發共同的發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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