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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漁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迅速
浙江海洋漁業局資訊:自2004年11月省人大出臺《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2006年10月全國人大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來,浙江省漁業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迅猛。
據最新調研統計,到2008年底,全省經工商登記的海洋捕撈專業合作社有42家,共有注冊資金2405萬元,社員7355人,聯系漁船2240艘;2008年水產品產量達21.5萬噸,銷售總額10.9億元,盈利3.4億元,每個社員平均收入在4.6萬元左右;全省經工商登記的各類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610家(不含協會),合計注冊資金1.76億元,參加社員16814人,聯系養殖面積40萬畝,產量占全省海淡水養殖產量的19,注冊商標592個,創立品牌428個;區域分布遍及全省11個市,其中:甬臺溫、杭嘉湖6市共擁有各類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504家,占全省總數的81。
上述漁業專業合作組織的產生、發展和壯大,對提升漁業產業發展水平、增加漁業效益、提高漁民收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實現了千家萬戶“低、小、散”的漁民與千變萬化大市場的有效對接,提高了漁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大大提高了漁民在市場經濟中的主體地位;二是推進了漁業生產新技術、生態養殖新模式的有效實施,促使漁業產業形成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規模化經營,提升了漁業產業的整體素質,推進了現代漁業建設;三是通過實施標準化生產,統一生產標準,實施品牌戰略,提高了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提高了水產品市場的競爭力;四是通過實施漁需物資統一采購供應、實施品牌戰略、實施利潤二次返還機制等,降低了漁業生產成本,提高了漁農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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