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煉焦 1、冶金焦抗碎強度(M40轉鼓指數) 冶金焦抗碎強度是反映焦炭的抗碎性能的指標,以百分比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冶金焦抗碎強度 (M40)(%) 逐日(月)[試驗后塊度>40毫米所占的百分比(%) ×冶金焦產量(噸)]之和 =────────────────────×100% 冶金焦總產量(噸) 計算說明: 按規定水分(水量)計算。采用國外轉鼓試驗的,按實際情況計算,并加以說明。 2、冶金焦抗碎強度(M25轉鼓指數) 冶金焦抗碎強度是反映焦炭的抗碎性能的指標,以百分比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冶金焦抗碎強度 (M25)(%) 逐日(月)[試驗后塊度>25毫米所占的百分比(%) ×冶金焦產量(噸)]之和 =────────────────────×100% 冶金焦總產量(噸) 3、冶金焦耐磨強度(M10轉鼓指數) 冶金焦耐磨強度是反映焦炭的耐磨性能的指標,以百分比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冶金焦耐磨強度(M10)(%) 逐日(月)[試驗后塊度<10毫米所占的百分比(%) ×冶金焦產量(噸)]之和 =────────────────────×100% 冶金焦總產量(噸) 計算說明: 按規定水分(水量)計算,采用國外轉鼓試驗的,按實際情況計算,并加以說明。此指標實質上是磨損率,指標值越小越好。
4、冶金焦灰分 冶金焦灰分,是指冶金焦炭中含灰量所占的百分比。其計算公式為: 冶金焦灰 冶金焦中所含灰分總量(噸) 分(%) = ─────────────×100% 冶金焦總產量(干基)(噸) 5、冶金焦硫分 冶金焦硫分,是指冶金焦中含硫量所占的百分比,其計算公式為: 冶金焦硫 冶金焦中所含硫分總量(噸) 分(%) = ─────────────×100% 冶金焦總產量(干基)(噸) 6、冶金焦合格率 冶金焦合格率,是指檢驗合格的冶金焦占冶金焦檢驗總量的百分比。冶金焦各種質量指標中,有一項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即視為不合格品。冶金焦合格率的計算公式為: 冶金焦 冶金焦檢驗合格量(噸) 合格率(%)= ───────────×100% 冶金焦檢驗總量(噸) 7、全焦率 全焦率(成焦率),是指入爐煤干餾后所獲得的焦炭數量占入爐煤量的百分比,其計算公式為: 全焦率 全部焦炭產量(干基)(噸) (%) = ──────────────×100% 入爐煤總量(干基)(噸) 8、冶金焦率 冶金焦率,是指冶金焦產量占經篩分的全部焦炭產量的百分比。其計算公式為: 冶金焦率 冶金焦炭量(干基)(噸) (%) = ─────────────×100% 全部焦炭產量(干基)(噸) 計算說明:冶金焦產量是指>25毫米的焦炭產量。 9、煉焦耗洗精煤 煉焦耗洗精煤,是指工藝上每生產一噸焦炭(全焦干基)耗用的濕洗精煤數量(包括計價水,但不包括庫耗、途耗)。其計算公式為: 入爐洗精煤耗用量(含計價水, 煉焦耗洗 不包括庫耗、途耗)(噸) 精煤(噸/噸)=───────────────── 全部焦炭產量(干基)(噸) 10、噸焦耗洗精煤 噸焦耗洗精煤,是指每生產一噸焦炭(全焦干基)所耗用的濕洗精煤量(含計價水,包括庫耗、途耗)。其計算公式為: 洗精煤耗用量(含計價水, 噸焦耗洗 包括庫耗、途耗)(噸) 精煤(噸/噸)=──────────────── 全部焦炭產量(干基)(噸) 11、煉焦耗熱量 煉焦耗熱量,是指一千克入爐煤煉成焦炭需要供給焦爐的熱量。 為便于比較,一般使用換算為7%水分的濕煤耗熱量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當量干煤煉焦耗熱量(吉焦/千克干煤) 加熱煤氣量(標米3)×煤氣熱值(吉焦/標米3) = ───────────────────── 實際干煤裝爐量(千克) 實際水分濕煤耗熱量(吉焦/千克濕煤) =當量干煤煉焦耗熱量×[1-實際裝爐煤水分(%)] (吉焦/千克干煤) 7%水分濕煤煉焦耗熱量(吉焦/千克7%水分煤) =實際水分濕煤煉焦耗熱量(吉焦/千克濕煤)-Q (濕煤實際水分(%)-7%) 式中:當焦爐用焦爐煤氣加熱時 Q=7×4.1868×10-6吉焦 當焦爐用高爐煤氣加熱時 Q=8×4.1868×10-6吉焦 計算說明: 1) 加熱煤氣流量應進行交換時間的校正(K換),當焦爐加熱用煤氣的實際溫度和壓力與設計所選用的一致時,流量表刻度盤上的讀數就是標準狀態下流量,否則還應進行溫度校正(KT)和壓力校正(KP)。 2)使用混合煤氣加熱時,應按所消耗的各種煤氣量及其熱值進行加權算術平均計算。 12、煉焦工序單位能耗 煉焦工序凈耗能總量是指工藝生產系統的備煤車間(不包括洗煤) 、 廠內部原料煤的損耗、煉焦車間、回收車間(冷凝鼓風、氨回收、粗苯、脫硫脫氰、黃血鹽)輔助生產系統的機修、化驗、計量、環保等,以及直接為生產服務的附屬生產系統的食堂、浴池、保健站、休息室、生產管理和調度指揮系統等所消耗的各種能源的實物量,扣除回收外供 能源,并折成標準煤。 煉焦工序能耗是指生產一噸焦炭(干基)所消耗的能量。其計算公式為: 原料煤 焦化產品外 加工能耗 余熱回收外 工序能耗 折標準煤-供量折標準+折標準煤-供量折標準 (千克標 (千克) 煤(千克) (千克) 煤(千克) 準煤/噸)=───────────────────── 全部焦炭(干基)產量(噸) 計算說明: 1)分子即為煉焦工序凈耗能總量; 2)原料煤為裝入焦爐的干洗精煤量; 3)焦化產品外供量是指供外廠(車間)的焦炭、焦爐煤氣、粗焦油、粗苯等數量; 4)加工能耗是指高爐煤氣、水、電、蒸汽、壓縮空氣; 5)余熱回收外供量,如供應外工廠(車間)的蒸汽數量等。 13、煉焦工人實物勞動生產率 煉焦工人實物勞動生產率,是指煉焦車間(工段)每一煉焦工人及學徒在報告期內所生產的焦炭數量,其計算公式為: 煉焦工人實物 全部焦炭產量(干基)(噸) 勞動生產率(噸/人)= ─────────────── 煉焦工人及學徒平均人數(人) 14、焦爐炭化室煉焦周轉時間 焦爐炭化室煉焦周轉時間,是指在報告期內平均每孔炭化室煉焦周轉一次所需要的時間。其計算公式為: 焦爐炭化室煉焦 實際作業時間(時) 周轉時間(時:分) = ───────────── 實際出爐總爐孔數(爐孔) 計算說明:實際作業時間(時)=日歷時間×24(小時)×焦爐設置孔數 15、焦炭水分 焦炭水分,是指焦炭中含水分的數量占焦炭總量的百分比。其計算公式為: 焦炭所含水分總量(噸) 焦炭水分(%) = ───────────×100% 焦炭總產量(噸) 計算說明: 按規定需對焦炭中不同塊度焦炭分別在計量部位取樣化驗。全日焦炭水分可按班以簡單算術平均法計算;全月(年)焦炭水分應按日(月)加權算術平均法計算。 16、冶金焦揮發分 冶金焦揮發分,是指冶金焦炭中含有揮發物的數量占冶 金焦總產量的百分比。其計算公式為: 冶金焦揮 冶金焦所含揮發分總量(干燥無灰基)(噸) 發分(%)=────────────────×100% 冶金焦總產量(干基)(噸) 計算說明: 焦炭揮發分是按有關規定經試驗分析取得,當產量相差不大、數值波動較小時,可用簡單算術平均計算,否則應按加權算術平均計算。 17、焦炭塊度率 焦炭塊度率,是指不同塊度級別的焦炭占全部焦炭產量的百分比。其計算公式為: 某種塊度規格焦炭量(干基)(噸) 塊焦率(%)=──────────────×100% 經篩分的全部焦炭產量(干基)(噸) 計算說明: 某種塊度規格焦炭量, 是指 >40毫米、25—40毫米、10—25毫米、<10毫米等焦炭按不同規格計算焦炭塊度率。 18、煉焦其它物料消耗 其它物料包括煤氣、新水、電力、蒸汽等。其消耗是指每生產一噸焦炭耗用某種物料的數量。其計算公式為: 全廠煤氣耗用量(吉焦) 煤氣(吉焦/噸) = ─────────── 焦炭產量(干基)(噸) 全廠新水耗用量(千克) 新水(千克/噸) = ─────────── 焦炭產量(干基)(噸) 全廠電力耗用量(千瓦時) 電(千瓦時/噸) = ─────────── 焦炭產量(干基)(噸) 全廠蒸汽耗用量(吉焦) 蒸汽(吉焦/噸) = ─────────── 焦炭產量(干基)(噸) 全廠壓縮空氣耗用量(米3) 壓縮空氣(米3/噸)= ─────────── 焦炭產量(干基)(噸) 計算說明: 1)煉焦其它物料消耗是指全廠的耗用量。(包括回收系統等)。 2)在計算車間消耗指標時,除煉焦車間按焦炭量計算外。其它車間則按產品系統進行計算,即子項為生產該產品的水、電、煤氣等消耗總量,母項為該產品產量。 19、每孔裝煤量 每孔裝煤量,是指報告期內平均每孔炭化室一次裝入的干煤量,其計算公式為: 每孔平均 裝入煤總量(干基)(噸) 裝煤量(噸/孔)= ──────────── 出爐孔數(孔) 20、焦爐能力利用率 焦爐能力利用率,是反映焦爐在報告期內實際焦炭產量與設計能力差距情況的指標。其計算公式為: 焦爐能力 實際焦炭產量(全焦、干基)(噸) 利用率(%)=──────────────×100% 按設計參數計算的焦炭產量 (全焦、干基)(噸) 21、焦爐炭化室有效容積利用系數 焦爐炭化室有效容積利用系數,亦稱焦爐日歷利用系數,是指焦爐在日歷工作時間內每立方米炭化室有效容積平均每日所生產的全焦合格產量。是綜合反映焦爐生產技術、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標。其計算公式為: 焦爐炭化室有效容積利用系數(噸/米3·日) 合格全焦產量(干基)(噸) =───────────────────────── 焦爐孔數×每孔炭化室有效容積(米3)×日歷日數 計算說明: 1)焦爐孔數和炭化室有效容積按設計規定計算。 2)全廠各焦爐孔數及其炭化室有效容積大小不一時,先按有效容積相同的焦爐計算其利用系數,再按各種炭化室總有效容積為權數,用加權算術平均法計算出全廠綜合利用系數。 22、結焦時間(炭化時間) 結焦時間,是指某炭化室裝煤時平煤桿進入小爐門到推焦時推焦桿與焦炭接觸開始推焦的全部間隔時間,其計算公式為: 實際結焦總時間(時) 結焦時間(時/爐孔) = ─────────── 實際出爐總孔數(爐孔) 計算說明: 1)式中:子母項的統計時間要相應一致。 2)實際結焦總時間是指在統計時間內所推焦的各爐的結焦時間之總和。 3)計算多座焦爐的平均結焦時間,應按加權算術平均計算。 23、計劃系數(K1) 計劃系數是反映煉焦爐結焦時間變化情況的指標,用K1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每班計劃 計劃和規定結焦時間相差 推出爐孔數 - ±5分鐘以上的爐孔數 計劃系數(K1)────────────────── 每班計劃推出爐孔數 24、執行系數(K2) 執行系數是反映焦爐推焦操作正常與否的指標,用K2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每班實際 實際和計劃推焦時間相差 推出爐孔數 - ±5分鐘以上的爐孔數 執行系數(K2)────────────────── 每班計劃推出爐孔數 25、總推焦系數(K3) 總推焦系數是反映煉焦車間(工段)在執行規定的結焦時間等方面管理水平的指標,用K3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總推焦系數(K3)=計劃系數(K1)×執行系數(K2) 計算說明: 1)推焦時間是以推焦桿接觸焦餅開始推焦的時間計算;裝煤時間是以平煤桿開始進入小爐門的時間計算。 2)檢修爐和緩沖爐除外。 26、裝煤系數 裝煤系數是反映裝煤均勻程度的指標。其計算公式為: (本班實際裝煤爐孔數-和規定裝煤相差 ±200千克的爐孔數) 裝煤系數= ────────────────── 本班實際裝煤爐孔數 27、溫度均勻系數(K均勻) 溫度均勻系數,是指焦爐測溫火道平均溫度的均勻系數。它是反映焦爐加熱均勻程度的指標, 用K均勻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2M-(A機+A焦) K均勻 = ─────────── 2M 式中:M──焦爐燃燒室數 A機、A焦──分別為機側與焦側測溫火道溫度超過平均溫度±20℃(邊爐為±30℃)的個數。 計算說明: 檢修爐和緩沖爐除外。 28、溫度安定系數(K安定) 溫度安定系數,可以反映焦爐測溫火道平均的溫度的穩定性,用K安定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2N-(A機+A焦) K安定=────────── 2N 式中:N──在所分析的期間內直行溫度的測量次數。 A機、A焦──分別為機側、焦側直行平均溫度與加熱制度規定的溫度標準偏差超過±7℃的次數。 29、爐頭溫度系數(K爐頭) 爐頭溫度系數是反映爐頭火道溫度均勻程度的指標,用K爐頭來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焦爐機、焦側爐頭火道數-不合格數 K爐頭=───────────────── 焦爐機、焦側爐頭火道數 計算說明: 不合格數,是指機、焦側爐頭火道溫度分別與其爐頭平均溫度差±50℃以上的火道數。爐頭平均溫度是指包括邊爐在內的全部爐頭火道溫度的平均溫度。 30、橫排溫度系數(K橫排) 橫排溫度系數,是反映燃燒室橫向溫度均勻程度,用K橫排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規定橫排溫度測量火道數-不合格數 K橫排=───────────────── 規定橫排溫度測量火道數 計算說明: 不合格數,是指實測溫度與標準線溫度分別相差±20℃(單排)、±10℃(十排)、±7℃(全爐)以上的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