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中國法院網(作者:黎虹)確保公正裁判和統一司法標準,是樹立良好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形象的主要標志,是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制度的根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此間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上多次強調,各級法院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案件同案同判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在談到知識產權侵權賠償原則時說,要依法確定侵權人的侵權損害和因制止侵權行為等引起的損害的賠償責任,使最終得出的賠償結果合理可信。特別是對于涉及文化產品的著作權侵權賠償的確定,要充分考慮網絡和音像等文化市場的實際交易狀況,恰當地體現出智力創作的市場價值,注意研究和參考在先案例,注意與同類案件的在先判決相互協調,既不能以加大保護力度為名不合理的提高賠償數額,也不能片面強調適度保護而使權利人的損失得不到合理補償。至少要做到在同一地區的類似案件得到基本相同的處理,全國各地的賠償數額不宜有過大的差異。要注意發揮審計、會計等專業人員輔助確定損害賠償的作用,對涉及賠償確定的使用費、版稅、損失額和非法獲利額等,引導當事人運用專業人員幫助計算、說明和質證。要積極探索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專業評估問題,在條件成熟時適當引入由專業機構進行專門評估的損害賠償認定機制。知識產權客體的可重復利用性,容易導致因同一權利同時發生多個侵權行為的情形,引發關聯的知識產權案件。針對同類知識產權客體的類似侵權行為也廣泛存在,類似知識產權案件經常出現。因此,協調處理好關聯和類似知識產權案件,統一司法標準,在知識產權審判中具有特殊意義,應當引起高度重視。曹建明在講話中要求,一方面要完善關聯知識產權案件的處理機制,另一方面要加強對類似知識產權案件的研究協調。曹建明還強調,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裁判文書上網工作。完善上網工作機制,狠抓文書上網數量、比例和質量,進一步拓寬裁判文書網信息范圍,充分發揮“中國知識產權裁判文書網”在審判公開透明和統一裁判標準等方面的突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