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儀式 (一)日常行事
在原始佛教時期,僧眾的日常行事,除了出外乞食,每日各自進行。修行的方法有兩項:一是學習教理;二是修習禪定。學習教理聽佛說法,或互相討論;修習禪定是趺坐,或者經行(經行是在林間來往徘徊)。到了后來寺院中有了佛像,經典記錄成文字,于是有禮拜供養和讀誦經典的行儀。特別是大乘佛教徒往往以讀誦《普賢行愿品》和修習五悔法門(禮敬、懺悔、勸請、隨喜、回向)為每日的常課。佛教傳入中國以后,最初也只是弟子各自隨師修行,沒有統一的日常行事。到東晉時,道安居住襄陽,有弟子數百;于是制定僧尼軌范三例:一是行香、定座、上經、上講之法;二是常日六時行道(日三時,夜三時)、飲食唱時之法;三是布薩、差使、悔過等法。當時天下寺舍普遍遵行,其具體條文今已失傳。其后南齊簫子良有《僧制》一卷。梁光宅寺主法云也創立僧制,現都不傳了。
智者大師居天臺山,創立止觀法門,規定寺眾分為三等:或依室坐禪,或別場懺侮,或知僧事。依堂之僧每日要四時坐禪,六時禮拜:(見《國清百錄》)。其后各宗成立。都有行儀的規定,但現在已難考查了。
近代漢地寺院通行的日常課誦,是明末逐漸統一起來的。因為佛教在元代相當雜亂。明初稍加整頓,各寺的日常行事各各不同。其后逐漸統一,成為定規,就是每日有「五堂功課」、「兩遍殿」。早殿:全寺僧眾于每日清晨(約在寅丑之間)齊集大殿,念誦楞嚴咒、大悲咒、十小咒、心經各一遍。念誦的起止都配有歌贊。其中《楞嚴咒》為一掌功課;大悲咒、十小咒等為一堂功課。事忙時可以只念后一堂。有的寺院在平日只念一堂功課,在節日念兩堂功課。《楞嚴咒》在西藏文經典中稱為《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尼經》,有息災的功用,西藏各喇嘛寺院也是每日念誦的。《大悲咒》出于《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是觀世音菩薩的根本法門。關于《十小咒》的名稱和出處,列舉于下:
(一)如意寶輪王陀羅尼:出《如意輪陀羅尼經》,也是觀世音菩薩法門之一。 (二)消災吉祥神咒:出《佛說熾盛光大威德消災吉祥陀羅尼經)。 (三)功德寶山神咒:出處不明。 (四)佛母準提神咒:出《佛說七俱胝佛母準提大明陀羅尼經》。 (五)圣無量壽決定光明王陀羅尼:是元代人譯,沒有經本,乃阿彌陀佛法門之一。 (六)藥師灌頂真言:出《藥師如來本愿功德經)。 (七)觀音靈感真言:元代人譯,沒有經本,也是觀音法門之一。 (八)七佛滅罪真言:出《陀羅尼雜集》。 (九)往生凈土真言:即是《拔一切業障根本得生凈土陀羅尼》。 (十)天女吉祥真言:出《金光明經》。
依真言宗的規則,凡持誦真言,必須依照儀軌,如法持誦,方有成就。這樣集合眾多真言,各念一遍,只是以念誦經咒的功德,回向護法龍天及諸鬼神,以祈愿寺中安靜無難而已。
晚殿有三堂功課,就是誦《阿彌陀經》和念佛名;禮拜八十八佛和誦《大懺侮文》;放蒙山施食。誦《阿彌陀經》和念佛名是為自己往生西方凈土祈愿。八十八佛是五十三佛和三十五佛。五十三佛名見《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是娑婆世界的過去佛。三十五佛名出《決定毗尼經》,是現在十方世界的佛。這八十八佛都可以為眾生作懺侮主。因此向八十八佛申述自己改悔過惡的愿望,是可以滅罪的!洞髴晕晡摹芬渤鲇凇稕Q定毗尼經》。唐不空三藏曾譯有《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可見在印度也是日常遵行的。蒙山施食是于每日中午的齋食,取出少許飯粒,到晚間按照《蒙山施食儀)念誦,施給餓鬼的。施食本來是真言宗的一種日常行事,但必須依照真言宗的儀軌,有一定的觀想、真言、手印,方得成就的。蒙山在四川雅安縣。相傳甘露法師在蒙山集成此儀,實際上原作者并不了解真言宗法則,只是在經典中雜亂選出一些真言,無有倫次,只由于真言宗在中國漢地久已失傳,于是不別是非地遵行而已。晚殿的三堂功課,在一般寺院中是單日念《阿彌陀經》和念佛;雙日拜八十八佛和念《大懺侮文》;蒙山施食卻是每日要舉行的。
除了早晚二殿外,僧眾于每日早齋和午齋時(早餐和午餐),要依《二時臨齋儀》以所食供養諸佛菩薩,為施主回向;為眾生發愿,然后方可進食。至于晚餐,因為佛原制定過午不得進食,現在雖因健康和習慣不得不吃,所以不須念供。
(二)節日活動
根據佛所制定的戒律,僧眾應當于每月望晦(農歷十五日、三十日)兩日齊集一處,共誦《戒本》,自我檢查有無違犯戒律之事。如有違犯,便應按照情節輕重,依法懺悔。懺是梵語「懺摩」的簡略,意是請予容恕。這一行事叫作「布薩」,義是「長養」,意謂可以斷惡長善。漢地簡稱為“誦戒”。
在全年之中,自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的三個月中,應當定居在一寺之中,專心修道,不得隨意他往,這叫作「安居」,又叫作「結夏」、「坐臘」。如因事延緩,不及定居,最遲也應在五月十五日定居下來,這叫作「后安居」。在安居日滿,即七月十五,僧眾仍應集合一堂,任憑他人對自己檢舉一切所犯輕重不如法事,從而懺悔,這叫作「自恣」。經過自恣之后,受戒的年齡算作增長一歲或是一臘。這是計算戒臘的日期,所以坐夏也叫作坐臘。
在一年之中,佛教最大的節日有兩天:一是四月初八--佛誕日;二是七月十五日--自恣日。這兩天都叫作「佛歡喜日」。在佛誕節要舉行「浴佛法會」,就是在大殿用一水盆供奉太子像(即釋迦牟尼佛誕生像)。全寺僧侶以及信徒要以香湯沐浴太子像,作為佛陀誕生的紀念。這太子像是數寸高的童子形立像,右手指天,左手指地。佛傳說,太子初誕生時,右手指天,左手指地而言曰:「天上天下,唯我獨尊」。原來印度的習慣是尚右,所以右手指天,但是中國漢地的習慣是尚左,因此中國漢地所造太子像多半是左手指天,這是不合佛經的。
東南亞國家的佛教徒,根據上座部的傳說,以四月十五日為佛誕日,同時也是佛成道日、佛涅槃日。中國藏蒙地區也如此。佛成道以后,經過四十九日到鹿野苑,為五比丘開始說法。由四月十五日算起,經四十九天,到六月初四日為佛初轉法輪日。教徒此日應到寺院旋繞佛塔。又佛誕生后七天,佛的生母摩耶夫人便逝世而生在仞利天。傳說佛成道后,曾經有一年至忉利天安居,為母說法三個月,然后由天上從三道寶階下來人間,這便是九月二十二日。這天稱為「天降節」,各寺要舉行紀念儀式。此節在斯里蘭卡、緬甸等國家也盛行。
七月十五日要舉行「盂蘭盆會」。這是根據西晉竺法護譯的《佛說盂蘭盆經》而舉行超薦歷代祖先的佛事。據該經說:目連(佛弟子中神通第一)的母親死后生為餓鬼,目連盡自己的神通不能救濟其母,佛告以要在每年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以百味飲食供養十方自恣僧。以此功德,七世父母及現生父母在厄難中者,得以解脫。在漢地,最初舉行此儀的是梁武帝,大同四年(538)他在同泰寺設盂蘭盆齋(見《佛祖統紀》卷三十七),其后大概在民間普遍舉行。到了唐代,每年皇家送盆到各官寺,獻供種種雜物,并有音樂儀仗及送盆官人隨行。民間施主也到各寺獻供獻盆及種種雜物(見《法苑珠林》卷三十二)。唐代宗大歷元年(766),改在宮中內道場舉行盂蘭盆會,設高祖以下七圣位。建巨幡,各以帝名綴幡上,自太廟迎入內道場,鐃吹歌舞,旌幢觸天。是日百官于光順門外迎拜導從。自是以后,每年如此。盂蘭是梵語,義是倒懸。盆是漢語,是盛供品的器皿。言此供具可以解先亡倒懸之苦。唐時盂蘭盆供極為奢麗,往往飾之金翠(見《大宋僧史略》)。當時長安城中諸寺七月十五日作花臘、花瓶、假花果樹等,各競奇妙。常例皆于殿前鋪設供養,傾城巡寺隨喜,甚是壯觀(日本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四)。
到了宋代便不是以盆供僧,為先亡得度,而是以盆施鬼了。采用道家以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的傳說,印賣《尊勝咒》、《目連經》。又以竹竿斫成三腳,高三五尺,上織燈窩之狀,謂之孟蘭盆,掛搭衣服、冥錢其上,焚之。拘肆樂人自過七夕便搬目連救母雜劇,直至十五日止,觀者倍增(《東京夢華錄》)。寺僧又于是日募施主錢米,為之薦亡。后世更有放河燈、焚法船之舉(用紙糊船形,船上糊有鬼卒等)。這些都是民間習俗。
根據佛經中說,釋迦牟尼佛的誕生、出家、成道、涅槃同是四月八日。但是漢地習慣以四月初八為佛誕日,二月初八為佛出家日,臘月初八為佛成道日,二月十五為佛涅槃日。佛誕日舉行浴佛法會,其他三日也要在寺院中學行簡單的紀念儀式。特別是臘八日,煮臘八粥以供眾,已成為民間的普通習俗。
除此以外,漢地各寺院又流傳一些不見于經典的諸佛、菩薩誕日的紀念儀式。如正月初一是彌勒菩薩誕日,二月二十一日是普賢菩薩誕日,三月十六日是準提誕日,四月初四是文殊菩薩誕日,七月十三日是大勢至菩薩誕日,七月三十日是地藏菩薩誕日,九月三十日是藥師佛誕日,十一月十七日是阿彌陀佛誕日,特別是二月十九日觀音誕日,六月十九日觀音成道日,九月十九日觀音出家日。這些節日的傳說從何而起?很難考定。這些佛菩薩中,除彌勒菩薩、文殊菩薩是和佛同時的印度人外(其生卒年月也不可考),其余佛菩薩都是佛所稱贊過的他方世界的佛菩薩,根本不可能用此世界的歲月時日來推算其誕日,何況也無歲月的記載;蛴袀髡f,永明延壽禪師的生日是十一月十七日,而以永明為彌陀化身,就以此日為彌陀誕日;正月初一日是布袋和尚誕日,而以布袋和尚為彌勒化身,就以此日為彌勒誕日。
(三)懺法與打七
改惡修善是佛教根本教義。特別是大乘佛教,認為人生是由久遠生死相繼而來,今后還須經無數生的修行,以至于成佛。其間最主要的是要消除以往無量劫中所造的罪惡,發愿今后精進修行,永不退轉。因此,修習懺法便成為大乘修行的不可缺少的行儀。歷來通行的懺法有兩類:一類是集諸經所說,懺侮罪過的儀則;一類是依五悔法門,修習止觀的行法。
懺悔罪過的儀則,據《唐高僧傳·興福篇論》中所說,最早是劉宋時代的藥師行事。其后蕭齊竟陵王簫子良撰《凈住子凈行法門》三十卷(全書今不傳,只有一卷收入《廣弘明集》中)。及至梁代有《大通方廣懺),又名《大通方廣懺悔滅罪莊嚴成佛經》。其源始于荊襄,本以癘疾,祈誠悔過。感得平復,因約諸經抄撮成部(全書三卷,中士久佚,今編入《大正大藏經》第八十五函)。梁武帝曾制懺二部,一名《六根大懺》(今不傳),是梁武帝自己親行的,文中有云:「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一名《六道慈懺》,乃是歲中諸寺所行,即今所謂《慈悲道場懺法》,又簡稱《粱皇懺)。梁陳之際,懺法繁興,據《廣弘明集》卷三十六所載,有涅槃懺、六根懺、摩訶般若懺、金剛般若懺、勝天王般若懺、妙法蓮華經懺、金光明懺、大通方廣懺、虛空藏菩薩懺、方等陀羅尼齋懺、藥師齋懺等。《唐高僧傳·興福篇論》中尚舉有普賢別行、佛名、般舟等懺。這些懺法的行儀都已失傳,內容如何無從考定。以意推測,當是讀誦如上諸般經典,以誦經功德消滅罪愆,現在所通行的有《梁皇懺》、《萬佛名懺》和唐知玄所撰《水懺》。梁武帝撰集(慈悲道場懺法》,原因是當時僧侶食肉,梁武帝召集京邑大德法師,進行辯論、根據《涅槃經》、《楞伽經》等,制斷食肉,并令諸僧七日懺悔(見《廣弘明集》),所以這懺法叫作《慈悲道場懺法》。世俗訛傳此懺是梁武帝令寶志禪師纂輯,以度王后墮于蟒身之厄。這是宋人附會之談,不可置信。至于《水懺》的撰述,世傳知玄的前世是漢代的晁錯,誤斬袁盎,因此現身患人面瘡,痛苦異常。經異人指示,修此懺法,以水洗浣,而得解冤愈疾。這也是宋人的附會。考核其文字,實是節錄宗密所撰《圓覺經道場修證懺)而成,并非知玄自撰。
修習止觀的懺法,創始于天臺宗智者大師,就是《摩訶止觀》中所說四種三昧的「半行半坐三昧」和「非行非坐三味」;也就是《法華三味行法》、《方等三昧行法》、《請觀音三味行法》、《金光明三味行法)《法華三味行法)根據《法華經》;《方等三味行法》根據《方等陀羅尼經》;《請觀音三味行法》根據《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經》;《金光明三昧行法》根據《金光明經》。除《方等陀羅尼經》外,其他三經都有智者所撰注解。其行法見于《國清百錄》,唐荊溪湛然又作了一些《補助儀》。其組織的程序,是:(一)嚴凈道場,(二)凈身,(三)三業(身、口、意)供養,(四)奉請三寶,(五)贊嘆三寶,(六)禮拜,(七)懺海,(八)行道旋繞,(九)誦經,(十)坐禪正觀實相。后代天臺宗學者又遵照這樣組織形式,編輯了許多懺法,如宋遵式撰《往生凈土懺愿儀》、《熾盛光道場念誦儀》;宋知禮撰《大悲懺法》;明智旭撰《地藏懺》等。到了清代所撰各種懺法就更多了,天臺宗制定懺儀的主要目的,是藉禮敬、贊嘆、懺悔以安定心思,然后從誦經、坐禪兩方面正觀實相,如是周而復始的修行,以達到證悟。但是后世只注重禮拜、懺悔,而廢止了誦經與坐禪,是舍本而逐未,完全喪失了天臺宗止觀要旨了。
無論懺悔罪過的儀則,或修習止觀的行法,都是佛教徒自己修行的方法,而不應成為替他人作佛事以謀求財利的手段。根據佛的教導,凡是在家信徒要修積功德為他人(生者或亡者)祈福,只有齋僧一法,漢唐以來一直遵行,如虞世南卒,唐太宗即于其家造五百僧齋。僧侶自己日常修持懺法以滅罪生慧,施主供獻飯食以增益福德,完全是兩件不同的事。其后僧人平時不能自修,遇有信徒施舍飲食或財物時,心生慚愧,于是日修持懺法。其后逐漸演變成為施主給以財物,指定僧人修何懺法、誦何經典的習慣。于是懺法成為寺院謀利的佛事,形同貿易,全無功德之可言了。
在禪宗和凈土宗盛行以后,禪宗以直接參究心性的本源為要務,凈土宗以專心念佛愿求往生為目的,于是此二宗的主要修行儀式,不是禮拜懺法,而是于七日之中,除必要的飲食睡眠外,專心參究,或專心持名,這叫作「打七」;或者分為「打禪七」與「打凈七」。在禪宗寺院中,每年冬季都要舉行一七(一個七日)乃至十七(十個七日)的「打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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